首先说下欠条是怎么来的 本人于2年前写下一张欠条 1万5千元 但没写是什么原因欠的 还款日是今年5月 现在被告上了法庭
此事涉及到我父亲的车子 我父亲于2000年用了逼我写欠条的人的名字登记注册的 后来我父亲去世了 于是在2年前他前来所要车子 但是这车子根本不是他的 只是用了他的名字而已 他并没有出过钱买车 我有我父亲买车时所有的发票 他并不可能有任何的发票 他说要不把车子给他 要不给他1万5千块把车子的名字换成我的 无奈之下我只好写下了欠条
当时有我母亲在场 不知能不能当做证人呢 其他在场的人都是原告的亲戚 还有就是原告去年已经病故了 此次是由他的老婆和女儿起诉的
请问我应该如何去举证 这个官司有多少胜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