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上班两年多了,也签了劳动合同,但现在公司说要解除合同再签劳务派遣合同这样做合法吗

如果我不签劳务派遣合同可以吗?

1,公司新签订合同需要和你协商一致
2,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需要对你进行补偿,如无故解除合同则是赔偿
3,但实际上,如果拒绝公司将和你解除劳动合同,你直接丢工作,而派遣合同实际上和直接签署的合同都一样,无论是工资待遇还是其他都直接和企业挂钩,不是说派遣的出现问题公司就不负责任,派遣合同和直接签署的劳动合同都具有法律效力,如何抉择你自己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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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9-10-31
公司的做法不合法。你可以拒绝公司的要求,并要求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如果公司不按照原劳动合同履行,你也可以要求赔偿。
第2个回答  2015-09-05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而且劳动者工作2年多,但用人单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而签订劳务派遣合同,那么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可以反映到劳动局、仲裁委员会处理,要求用人单位取消决定或者支付赔偿。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九十二条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违反本法有关劳务派遣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以每人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对劳务派遣单位,吊销其劳务派遣业务经营许可证。用工单位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3个回答  2009-10-31
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