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生育津贴领取条件

如题所述


浙江生育津贴领取条件是:
1、职工在生育时,用人单位已按规定为其办理参保登记手续,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六个月,且符合国家、省、市规定条件生育的。
2、职工在生育时,医保处于在保状态。
3、符合有关法定生育条件并履行法规手续生育(含)或实施计划生育节育情况检查、节育手术和复通手术。
4、男职工实施计划生育手术费;配偶无工作单位,合生育,报销生育费用或计划生育手术费,但不享受生育津贴。
杭州生育津贴申领流程
申领杭州生育津贴,可以通过线上和线下两种方式:
1、线上办理渠道:
通过浙里医保(浙里办APP搜索“浙里医保”→“我要报销”→“生育津贴支付”)。
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定位到“上城区”→“部门服务(区人力社保局)”→“按责任处室”(杭州市医疗保障管理服务中心上城分中心)→“生育津贴支付”}等线上途径申领。
2、线下办理渠道:
各城区医保经办机构、杭州市医疗保障事务受理中心、钱江新城市民之家医保窗口、各街道(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机构。
总的来说,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分娩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已为其参加生育保险且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6个月可领取生育津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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