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牧七绝《赠别》的对与粘

娉娉袅袅十三余 平平仄仄仄平平
豆蔻梢头二月初 仄仄平平仄仄平
春风十里扬州路 平平仄仄平平仄
卷上珠帘总不如 仄仄平平仄仄平
1、我试着把平仄标了一下,上下联好象失粘,不象是标准的近体诗。而在近体诗七绝的集子里又可以找到它,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2、押韵上平六鱼,余、初、如。平声韵没问题。而第三句“路”是仄声字,也不是该押韵的地方,它的音和韵脚很近吧,有没有撞韵?有没问题

  额。。。。。胡乱说几句:
  第一个问题容易理解:
  如今我们一般把绝句划分为两类:律绝和古绝。但古代不是这样,他们是将绝句划分为三类:律绝、古绝、拗绝。
  董文焕《声调图谱》中有这样的记载:“五绝之法,虽昉自齐、梁,但黏对尚未有定,唐人此体乃有“律绝”、“古绝”、“拗绝”之判。律古二格虽殊,而黏对之法则一,此唐人绝句之正式也。拗绝者即齐、梁诸诗之式,律古各句可以间用,且不用对黏,与律古二体迥别,与拗律亦异,此格最古,盛唐人间有用者。”
  王力先生对此的观点:律绝就是完全符合律诗平仄、粘对等等规则的绝句,而拗绝则是全篇用律句,符合用韵规则,但是不拘对、粘的绝句。拗绝与律绝之间仅仅是对、粘的要求不同而已,相比之下,拗绝与古绝之间就完全迥异了。
  从大的方面来说,诗文分类还是要分为古体和近体的,不可能为拗绝单分一个类别出来,就像拗律一样,基于拗绝毕竟全篇用律句,用韵也完全符合近体标准,把它们划分在近体诗里也合情合理了。
  PS:说下“对、粘”在格律上的地位,如今“对粘”与律句、押韵等处于相同地位,成为了判断是否是近体诗的绝对标准之一。其实在宋以前,特别是盛唐以前,“对、粘”并没有这么重要,二者相比,粘更加的不受重视,初唐盛唐不对不粘的律诗例子有很多,陈子昂杜甫等等都有,一直到宋,仍然有失对失粘的例子,甚至很多古代诗论家不肯把这个叫做“失对”“失粘”,而叫做“拗对”“拗粘”,“失”就是错误,是不合格,但是“拗”就成了变例、虽不是通例但可以接受的意思。整体来看,“对、粘”是从中宋时期科举考试对此严格要求了之后才成为金科玉律的。
  所以综合起来看,杜牧这首诗仅仅是“失粘”而已,被划在近体诗里就是完全可以理解的了。

  第二个问题我不是很清楚,如按照上面兄台的理解也可。但以我对“撞韵”的理解,毕竟在白脚上用了仄声同韵字,这首诗确实有撞韵的嫌疑。
  PS:去查了一下,“路”这个字在《集韵》里记载有“落”的音,有词叫“虎路(落)”,(篱笆的意思),古人总喜欢玩借音啥的把戏,也许是借了“落”的音以避免撞韵?当然这个理由实在是太牵强,备注一下而已。。。

  最后建议楼主: 鉴赏古代诗词,不能直接套用今天的标准,毕竟事物都是发展的,时期不一样,标准就不一样,这要灵活些,否则很容易冤枉了古人。写得挺乱,希望有帮助,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09-12-04
偶然看见你的问题,严格点说这个问题我回答不上来,不过我也算中国古典文学的业余爱好者,所以说一下我的想法来交流一些,希望你不要介意我所答非所问。

黛玉交香菱作诗时说:“不过是起承转合,当中承转是两副对子,平声对仄声,虚的对实的,实的对虚的,若是果有了奇句,连平仄虚实不对都使得的。”
“正是这个道理。词句究竟还是末事,第一立意要紧。若意趣真了,连词句不用修饰,自是好的,这叫做‘不以词害意’。”

虽然知道格律这回事,但是偶尔写些东西的时候是不大去追究的,一来就像黛玉所说,不能因为平仄虚实,还有辞藻的华丽而抹去真情实感,作诗也就是遣怀,若是改来改去格律符合了,却妨碍了本该表达的意思,倒显得难能,却不可贵。二来就是本人有些懒。
终究来说,若是格律辞意都能达到要求是最好的,若是只能选其一,我认为意才是第一的,辞乃是末节。
第2个回答  2009-12-04
楼主的第一个问题我也一直很疑惑,还发现这样的情况非绝无仅有,比如贺知章的那首回乡偶书(离别家乡岁月多,近来人事半消磨。惟有门前镜湖水,春风不改旧时波。)也是失黏。真要解释可能就像一楼说的那样,诗词还是应该意境为上,格律次之。而且古人也有很多随性之作,毕竟不都是在科考之类的正式场合。

撞韵好像是指不该押韵的地方押了韵,路是仄声,不属上平六鱼,应该不算撞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