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ppp项目,政府方面属建设单位吗?

如题所述

PPP项目中,政府可以作为建设单位

理由:2014年11月29日发布的《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试行)的通知》(财金〔2014〕113号)第10条规定:“县级(含)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建立专门协调机制,主要负责项目评审、组织协调和检查督导等工作,实现简化审批流程、提高工作效率的目的。

政府或其指定的有关职能部门或事业单位可作为项目实施机构,负责项目准备、采购、监管和移交等工作。”

据此,有三类主体可以作为PPP项目实施机构:一为政府;二为政府指定的职能部门;三是政府指定的事业单位。

扩展资料:

在公共服务项目中,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PPP项目)属于一种较为特殊的模式。一方面借助社会资本强运营的理念为公共服务项目“自营”提供平台;一方面也为地方政府融资提供了渠道。

在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的大背景下,PPP项目的审核更加趋于严格,地方政府对于PPP的态度会更为理性;对于参与PPP的各类金融机构,“政府兜底”的“刚兑”认知将会被打破,对PPP项目的授信将会更加趋于理性化与市场化,随意的长期低息贷款恐将成为历史。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P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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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7-07-03
1、政府属于项目发起方,对项目进行筛选,并授权相关单位进行该项目的物有所值评价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
2、项目通过财政审核批复后,政府授权相关部门(交通局、建委等)作为实施机构,编制实施方案,并报上级部门审核。
3、项目通过立项批复后,委托招标代理进行招投标工作,确认社会资本方。
4、社会资本方与政府方的实施机构及政府方的出资单位共同组成项目公司。
5、项目公司在针对PPP项目施工部分进行二次招标,确定施工单位(一般来说,招投标方式确定的社会资本方即为施工单位,无需招标)。
我的理解,政府方起到的是项目发起工作,具体建设及运营单位是项目公司。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21-0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