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了10多年房东,房东倒欠租客10万元,这是怎么回事呢?

如题所述

4年前,40多岁的上海女子倪某一夜白头。自己的房子出租给租客廖某10多年后,倪某想涨租金。谁知廖某却拿出一张借条,要求倪某还款10万元。由于借条上确有倪某本人签名,法院判决倪某败诉。倪某不断上访,坚称自己被冤枉。

如今在上海市青浦人民检察院介入下,这起案件出现了空前“大反转”,租客被判入狱两年半。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签名

2019年9月,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检察院接到警方移送的一起申诉案件。这是一起因债务纠纷产生的普通民事案件,人证物证俱全,法院已经结案,但被告倪某却坚称自己冤枉,持续上访。

在向检察官陈述案情时,倪某数次因血压升高而差点晕厥,这令检察官也心生疑惑,当时他也没想到,这位满头白发的上访女子竟然只有40出头,更想不到的是,他竟由此开启了一段长达两年的办案征程。

原来,2003年起,倪某将名下的一套门面房出租给廖某开棋牌室,租金为1.6万元一年。几年后,廖某提出以收条代替租赁合同。倪某文化程度不高,只会写自己名字,见收条简洁明了,便答应了。此后十余年,廖某每年支付房租时,都会写好收条,再交给倪某签字。

2016年7月,倪某打算置换房屋,但还差3万元,她与卖方商量好,收取房租后补款。随后,倪某告知廖某,房租将涨至3.2万元。廖某听后表示,需要一点时间去筹钱。2016年8月中旬,廖某通知倪某来拿钱,倪某与房主一同前往。

房主在棋牌室门外等候,倪某独自上楼找廖某,几分钟后,两人一同下楼。三人在棋牌室内点清3.2万元现金。此时,恰好一旁走过两名顾客,好奇地看了几眼,廖某看在眼里,记在心中。

倪某按例在收条上签名,廖某却又让她在一张折起的纸片上“留个电话”,倪某写下电话后,廖某又让她签名,倪某虽不解但还是照做了。

败诉

没想到,2017年的9月7日,倪某突然收到法院通知,廖某竟然起诉要求她还钱,更令她震惊的是廖某拿出了一份两人的租房借款协议,上面写着:倪某今收到廖某房租每年3.2万元,一次性付5年共计16万元整,并因新卖房向廖某借款10万元整,每月按2%计息。上面的签名经鉴定真是倪某所写。倪某如遭晴天霹雳,急火攻心一时间急到无法站起,40多岁的人一夜间长出了满头白发。

2018年1月,此案一审开庭,廖某有租房借款协议,还有证人出庭做证,其中两人正是当时在棋牌室内路过的顾客,证实亲眼看见倪、廖两人交割钱款“20多万元”,另一名证人是廖某的妹夫,做证廖曾向他借款10万元用于借给房东,连交付时间、位置、储存的包等细节都清晰无比。

由于人证物证俱在,法院判决协议生效,这意味着,倪某不仅要把房子继续租给廖某5年,还要偿付廖某10万元借款及2%的月利息。倪某不服判决,多次上访。2019年9月,该案由公安机关移送至青浦检察院审查。

剥茧

检察官多次听取此案的各方供词。曾出庭做证的廖某妹夫宋某成了本案的突破口。被检察官多次询问案情后,良心不安的宋某承认:廖某从未向他借过10万元钱。

据宋某回忆,当时案件开庭前,廖某找到他,表示房东倪某去年买房时曾向自己借钱。如今自己想向房东收取一些利息,但碍于十几年的情面不好开口,所以想请宋某帮忙,假装这笔钱是从宋某这里借的。

当时,宋某琢磨着只是一点利息,不是什么大事,就答应出庭做证,并提前商量好证词。法院判决后,宋某才意识到事情没这么简单,自己也被廖某骗了,逐渐生出后悔之意。

有了宋某的证词,公安机关以涉嫌诈骗罪对廖某立案侦查。但宋某的证词也只是一面之词,真相依旧扑朔迷离。仔细研判后,检察官选定了几个调查方向。

首先,对廖某经营收入进行合理评估,同时引导公安机关寻找专业绘图公司进行全屋布局绘制,谨慎分析来往人流路线图。绘图显示,两名顾客不可能在短短一瞥之下就看清当时三人清点的钱款数目。

其次,检察官到棋牌室现场勘查,发现廖某声称用于存放大额现金的抽屉竟然从不上锁,且破损严重,所在房间临近通向棋牌室的楼梯,平日人来人往,不像常人存放大量现金的地点。

最后,检察官找到了向倪某出售房屋的房主,证实倪某下楼时身边并无大型拎包可以装下其余“23万元”,他们收取3万元现金后,立即前往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手续,全程并未见到剩余的钱款。综合多份证据,2019年9月,检察机关对廖某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雪冤

2020年7月,此案开庭审理。廖某拒绝认罪,声称自己有证人可以做证。法庭决定暂时休庭,补充取证。

此时,宋某的证词已被其本人推翻,曾出现在棋牌室的那两名顾客的证言就显得格外重要。2020年8月至2021年4月,检察机关指导公安机关对当时出庭做证的另两名证人重新取证,这才得知此前开庭前廖某律师曾找过他们,他们说只见到廖某与倪某点钱,没有看清具体数额,律师却多次强调,廖某当时给了倪某26万元。受此影响,两名证人以为这是真实数额,法庭上也如此做证。至此,民事诉讼时的所有证言都已被推翻。

2021年9月,法院全部采纳检察机关所递交证人证言及证物,对本案审理终结。法院认定,被告人廖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以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两年半,并处罚金。目前,判决已生效。由于廖某已被定罪,原来的民事判决书失去法律效力,廖某的代理律师因涉嫌违规诱导证人做伪证,也被所在地司法局严肃处理。

倪某“沉冤得雪”后,才知一切来龙去脉。原来,当年倪某提出涨房租时,廖某正在筹钱给儿子在老家盖房,他觉得倪某是在趁人之危,于是怀恨在心,设局报复。他知道倪某文化程度不高,于是精心构思诱骗倪某在空白纸条上签字后,伪造了租房协议和借款协议,目的是给倪某“一个教训”。没想到,这个“教训”最终让他锒铛入狱。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21-12-16
这借条上的亲笔签名是什么原因呢?原来廖某要有预谋,倪某因为文化程度不高,廖某当租客几年后,提出把租房合同改成收条,倪某也觉得这样简洁明了,答应了。此后几年都是廖某写好收条,倪某再签名。在2016年8月中旬的一天,廖某准备好了房租,通知倪某前来取钱,两个人在廖某开的棋牌室交钱,写收条,倪某照例签了字。此时廖某却拿出了一张折起的纸片,让倪某在上面签名并留下电话,倪某虽然有些不解,但还是照做了。 至此廖某获取了倪某的亲笔签名。一件诈骗案便拉开了帷幕!廖某还找来证人作证,倪某多次败诉,但继续坚持上访,坚称自己是冤枉的,官司整整打了5年,后来由于廖某的妹夫良心不安,揭露了廖某欺骗了他,导致让他做了伪证,加上廖某的律师一直强调是廖某给了倪某26万,证人也信以为真。
第2个回答  2021-12-16
这是因为房东并不识字,只会写自己的名字,租客租房子的时候以收条代替租赁合同,让房东每年签字,没想到这些收条的内容却是欠条。
第3个回答  2021-12-16
这个房东是不认识字的,在签署合同的时候,租客把租房合同变成了借钱的合同,然后房东签了字之后就变成了房东倒欠租客10万元。
第4个回答  2021-12-17
因为一份合同的原因,让房东欠了租客这么多钱,经过法院的处理,最后是租客被判了罪。
相似回答
大家正在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