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国家每月对一、二级重度残疾人给予55元的护理补助。对低收入家庭的残疾人给予70元的生活补助。二级伤残补助为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一次性支付的伤残补助,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25个月;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二级伤残为职工工资的85%;职工因工致残,被认定为一至四级伤残的,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按照伤残津贴标准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其次对于残疾等级为1级或2级的重度残疾人需要长期护理6个月以上的,可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在大部分地区,只有低保家庭或重度残疾人才能享受二补。三级残疾人为低保家庭的,可以享受残疾人生活补助,但不能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助。如果三级残疾人不是低保家庭,则不能享受两次补贴,这也是三级残疾人抱怨自己从未领取过补贴的原因。
再者根据地区不同,补贴金额会因地而异。例如山东持有一级残疾证的低收入家庭也享受每月100元的护理补贴,二级残疾证也享受每月80元的护理补贴。非低保家庭三、四级残疾证的,不享受护理补贴。此政策在我申请两次补贴后生效,如果我有残疾证则不享受补贴。
最后残疾人养老保险和农村医疗保险补贴。对于一、二级重度残疾人,个人无需缴纳农村养老保险费,各财政部门每年最低缴纳100元。重度残疾人只要年满55周岁,可提前5年申请领取农村养老保险金。对所有持证残疾人,每年为他们购买20元的意外伤害保险。这些意外伤害险的最高赔偿金额可达6万元,确实为伤残人士做了另一份保障,所以对于残疾人的一些优惠政策应该给与最大的支持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