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社保是什么意思

如题所述

法律分析:省直社保其实是指国家所属驻本省的用人单位以及本省的省属用人单位、等及其职工的社会保险业务。 是以省级行政区作为统筹区域,也就是说社保基数是由全省的工资水平作为数据统计出来的。省直社保一般指从事省直单位的机关职工或退休人员的一种社会保险。例如山东山省直社保的缴纳人员就包括省属驻济机关及事业单位职工和退休人员、中央、省属驻济企业及其职工和退休人员,还有中央、省属驻济自收自支和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及其职工和退休人员。省直社会保障卡是由参保人所在的单位经办人员提交制卡申请。参保单位经办人员需向省社会保险事业局提供参保人的个人信息和照片,社会保障卡制作完成后,通知单位经办人员领取社会保障卡。持卡人参加医疗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的前提下,可持卡在省本级的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刷卡进行就医购药并享受相应医疗待遇。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第三十条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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