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正当理由,则认定自行脱离党组织,正当理由有哪些呀,谢谢

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党费或不参加党组织,则认定自行脱离党组织,正当理由有哪些呀,谢谢

党章规定: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党费或不参加党组织,则认定自行脱离党组织,其中正当理由指的是自然灾害这一类不可抗拒的意外事故和法律上认为不能克服的障碍和其它特定事项。

被视为属于不可抗拒的原因有水灾、地震、海啸、雷击、风灾、战争、政变、禁运、封锁、通讯中断等。

不能克服的障碍和其它事项有:由于无法预见的意外事项使成员丧失行为能力又没有法定代理的;由于银行、邮局的失误而耽误了规定的期限的;由于本身党的机构意外情况造成当事人权利丧失的;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缴纳了费用,但由于手续不符合要求而被退款或视为未缴费而丧失权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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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9-12-10
你可以把理由向上级党组织提出,由上级组织决定你的理由是否正当。

要全部列举那些是正当理由,那些不是,很困难,只能个案处理。
第2个回答  2009-12-11
裁定理由是否正当的权力在党员大会。如果不是很严重的事件,一般支部委员会或者主管领导就可以进行认定。根据时间、地点、当事人的不同会有不同的处理结果,不能一概而论。
现实情况下,除楼上说的情况外,一般能够知道自己错了并有悔改的,最多就是记过,不会清除出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