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法律求助】出租车公司应不应该返还司机酬金?

话说这是个情景题。

某一乘客的东西掉在出租车上,贴出悬赏,说谁要归还东西就酬谢8888元。
后来那司机把东西还了。但乘客反悔,觉得司机不应该拿酬金,就反映到出租车公司那里,指责司机在重赏之下才返还拾得物,出租车公司对司机以处罚,令其交还酬金与失主。司机不服,起诉公司。

请问,根据有关法律条文,出租车公司应不应该返还司机酬金???

出租车公司不应该返还司机酬金。
但是如果出租车司机捡到顾客的东西,也不需要支付酬金奖励。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拾金者应第一时间将遗失物通知或送达到公安机关或银行机构。拾金者还有一定的遗失物监管责任,在失主未找回来之前,要保护遗失物不要再二次丢失。
拾金者捡到遗失物后向失主索要酬金,而遗失物价值达到敲诈勒索的条件时,被失主举报报警的情况下。就要享受5天以上10天以下的拘留,500以上1000以下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十三条 财产代管人应当妥善管理失踪人的财产,维护其财产权益。
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财产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
财产代管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失踪人财产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十四条 财产代管人不履行代管职责、侵害失踪人财产权益或者丧失代管能力的,失踪人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变更财产代管人。
财产代管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变更财产代管人。
人民法院变更财产代管人的,变更后的财产代管人有权请求原财产代管人及时移交有关财产并报告财产代管情况。
第四百六十一条 占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毁损、灭失,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请求赔偿的,占有人应当将因毁损、灭失取得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返还给权利人;权利人的损害未得到足够弥补的,恶意占有人还应当赔偿损失。
第四百六十二条 占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被侵占的,占有人有权请求返还原物;对妨害占有的行为,占有人有权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因侵占或者妨害造成损害的,占有人有权依法请求损害赔偿。
占有人返还原物的请求权,自侵占发生之日起一年内未行使的,该请求权消灭。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09-11-21
如果他贴出通知,那就可以拿!如果说这是一份合同的话,那么当司机将物品还给乘客时,就完成了合同的义务,那么也要享受权利,就是他提出的酬谢。这个是必须要拿的!
出租车司机还与不还是,司机道德问题,就算公司有规定,那也是公司内部的问题,不能上升的法律高度!而悬赏通知一旦完成是要承担,责任的。他必须给!当然,上了法院就看律师技巧了,好律师能把黑的说成白的,白的说成黑的。就看怎么说了。
从我看,内部协商是好办法,司机可以不要那么多么,毕竟从道德上还是有约束的,不要太贪心。给我几百也就行了。
第2个回答  2009-11-21
1.酬谢是乘客提出的,并且贴出的,等同与合同效力,司机受之无愧
2.是否为了重赏才返还的,这个无从考证,说不定你不贴这个奖励,只要贴寻物告示也返还了啊
3.出租车公司对司机进行处罚,请问楼主什么理由?您没写明理由啊
4.出租车公司要求司机返还,侵犯了司机的财产所有权
5.新颁布的物权法有规定,失物奖励法律也是支持的,有了法律支持的

乘客应该好好检讨一下,现在是诚信社会,想赖账没这样的,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09-11-21
广东胡律师:

司机有那份“悬赏通告”的话就可以起诉该乘客要求按合通告行事。
第4个回答  2009-11-21
根据《特权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权利人领取遗失物时,应当向拾得人或者有关部门支付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费用。
权利人悬赏寻找遗失物的,领取遗失物时应当按照承诺履行义务。”
本案中,乘客将物品遗失在出租车上,在失主贴出悬赏告示后,出租车司机将遗失物交还失主,失主也依约给了出租车司机酬谢金8888元。所有这些,符合《物权法》的规定,失主应按照承诺履行义务,出租车公司无权干涉。因此,如果司机起诉出租车公司,出租车公司应该败诉。
至于在乘客反应司机在重赏之下才返还拾得物后,出租车公司就对司机予以处罚,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出租车公司也不应该参与进民事纠纷上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