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粮食企业下岗职工的解决标准是什么?有没有历史追讨权?

我是四川省大邑县粮食局安仁粮油食品站的下岗职工,曾在安仁粮油食品站上班5周年,属大邑县粮食局安仁粮油食品站正式员工(当时每月工资200元多一点点)。于2004年12月17日迫于无奈与安仁粮油食品站签定《终止劳动关系协议书》。拿着粮油食品站下发的一次性经济补偿金近5000元,搬家费500元从此和单位了无关系。和所有职工一样,我当时明显感觉单位在解决下岗职工问题上明显存在不合理,但苦于生计和求告无门没再向上级有关部门提出诉求。在解除合同时就听说安仁粮油食品站这个所在地要出卖给私人企业。我遂在单位领导的游说下搬出安仁粮油食品站,以后更与单位不存在任何关系。安仁镇属中国的闻名古镇,是刘湘,刘文彩的故里,世界最大的抗战博物馆聚落最近几年也建设在这里。安仁粮油食品站所在地位于刘文彩公馆旁,那些开发商购买安仁粮油食品站这个地盘是迟早的事。故我于2004年12月20日搬出安仁粮油食品站这个地方,住在老家乡下。单位上有象我这样的职工共100多名,他们都没有得到住房解决,回老家的回老家,租房的租房,过着紧巴巴的打工生活。今年,就是2009年10月,据说大邑县粮食局要出卖安仁粮油食品站这个地盘了,原安仁粮油食品站职工包括我在内明显感觉大邑县粮食局在安置下岗职工方面明显存在不公平。(因为同是大邑县的粮食职工——大邑县晋原镇粮油食品站的职工在该站出卖给开发商时都得到了大邑县粮食局的住房安置。该站所有下岗职工都得到了住房解决,而安仁粮油食品站在该站即将出卖资产时就没给该站下岗职工安排住所。)今天就是2009年10月22日,该站下岗职工包括我在内共80于名在得知站上资产即将出卖时,去找大邑县粮食局领导了解究竟,该县粮食局局长彭局长含糊其辞。言安仁粮油食品站安置下岗职工问题与现在县粮食局无关,属历史问题,安仁粮油食品站职工与粮食局已解除了劳动合同,住房问题与粮食局无关。但该领导又含糊其辞答应可以了解现在仍住在安仁粮油食品站的职工(共40名左右,也是解除劳动关系的。)的生活状况,着情考虑。暗示其于六七十名下岗职工不在考虑范围,这明显又存在不合理。请问国有粮食企业下岗职工的下岗解决标准是什么?国有粮食企业的下岗职工还有没有历史追讨权?国有粮食企业的下岗职工还有没有权利向该企业的上级部门——县粮食局要回该享有的权利?

各个地方的政策不同所以很难回答这个问题,但是如果不是这些不是人生的“厂长,经理,”们为了自己的利益。就不会有那么多倒闭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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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9-11-11
应该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