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建筑

我家在一个小县城,所住楼是东西朝向的正房楼,这几天有开发商在我家居住这栋楼的西南角建一栋7层的住宅楼(就是新建楼的北侧与我家这栋楼的南面拉齐),这到下午是一定要当光的,但去找建设局,他们说符合规划。请问有什么规范对遮光情况有规定,该怎样维权。谢谢

题如果需要深究 那要按法律法规去调查测量具体的尺度才能得出结果。

不过 ,一般看来 7层的住宅建筑一般开发商一定要经过严格的建筑法律法规审查后才能得到建筑施工许可的。所以在合法性上应该是有保障前提的。

我是个建筑专攻的学生,从我的学习经验上来看,位于西南侧邻楼,如果间距适当 不但不影响采光,还可以为你的居室遮挡强烈的西晒。因为高密度住宅区中 东南向采光才是最好的。

楼间间距是关键 但是不同的角度下,距离也限制也不同,你的情况属于 侧面接触过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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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文献:

采光权是一种有条件、有范围的权利,它不是通过专业人员进行测量就能准确确定的。由于我国土地资源紧缺,城市房屋居住密集,现在的住宅都会有不同程度的遮挡阳光现象,不能因为有遮光就认为自己的采光权受到侵犯。况且由于地理位置的不同,南方和北方的日照条件和生活习惯都存在较大的差异。在如何处理建筑采光问题上,依据《民法通则》的基本法律原则,只能是通过各个地方根据自身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地方法规来进行规定。

楼间距规定可以用:楼高:楼间距=1:1.2比值计算。按照国家规定(设计规范)以冬至日照时间不低于1小时(房子最底层窗户)为标准。间距是用建筑物室外坪至房屋檐口的高度/tan(a) a-各地在冬至日正午时的太阳高度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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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日照间距
日照间距是为了保证住宅的居住室能得到充分的阳光而确定的建筑物之间的合理间距或者说是指前后两排房屋之间,为保证后排房屋在规定的时间内获得所需日照量,而要求保持的距离。目前,我国各城市均依照本城市的特点而分别确定各自的日照间距。
2、防火间距
防火间距是为了避免火灾和保证安全而确定的建筑物之间的距离。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建筑物的防火间距必须满足消防规范的要求。
3、使用间距
使用间距是为满足居民生活几使用上的需要而确定的建筑物之间的距离。另外,住宅建筑间距还应该符合环保、人防、城市基础设施等专业的建筑间距的要求。

以北京的规定为例:
北京市生活居住建筑间距暂行规定
第一条为保障生活居住建筑有良好的日照卫生环境和方便的生活条件,合理使用城市土地,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规划区域内二层和二层以上的生活居住建筑。本规定所称生活居住建筑,包括居民住宅(含公寓,以下称居住建筑)和托儿所、幼儿园、中小学、医疗病房、集体宿舍、招待所、旅馆、影剧院等建筑(以下称公共建筑)。

第三条居住建筑应符合下列要求:

1、单元户型为3个或3个以下居室时至少有1个居室,单元户型为4个或4个以上居室时至少有两个居室,处于朝向南偏东或偏西各105度的范围内。

2、处于朝向南偏东或偏西各105度范围内的居室窗数,必须大于该居住建筑全部居室窗数的一半。

第四条两栋4层或4层以上的生活居住建筑(至少1栋为居住建筑)的间距,采用规定的建筑间距系数仍小于以下距离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两建筑的长边相对的,不小于18米。

2、一建筑的长边与另一建筑的端边相对的,不小于12米。

3、两建筑的端边相对的,不小于10米。

4、4层或4层以上的生活居住建筑与3层或3层以下生活居住建筑的间距,由规划管理机关按规划要求确定。

第五条建筑间距符合本规定,但小于建筑防火间距时,须按消防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条板式居住建筑群体布置时,建筑间距根据其朝向和与正南的夹角不同,采用不得小于附表一规定的建筑间距系数。

第七条单栋塔式居住建筑在两侧无其他遮挡阳光的建筑(含规划建筑)时,与其他居住建筑的间距系数不得小于1.0。

第八条多栋塔式居住建筑成东西向单排布置时,与被其遮挡阳光的板式居住建筑的建筑间距,按下列规定执行:

1、相邻塔式居住建筑的间距小于单栋塔式居住建筑的长度时,塔式居住建筑长高比的长度,应按各塔式居住建筑的长度和间距之和计算,并根据其不同的长高比,采用不得小于附表二规定的建筑间距系数;

2、相邻塔式居住建筑的间距等于或大于单栋塔式居住建筑的长度时,建筑间距系数不得小于1.2。

第九条其他建筑遮挡居住建筑阳光时,按本章规定执行。

第十条板式建筑遮挡中小学教室、托儿所和幼儿园的活动室、医疗病房等公共建筑的阳光时,须采用不得小于附表三规定的建筑间距系数。塔式建筑遮挡中小学教室、托儿所和幼儿园的活动室、医疗病房等建筑的,建筑间距由城市规划管理机关视具体情况确定,但不得小于第七条和第八条关于塔式居住建筑间距的规定。

第十一条板式建筑遮挡办公楼、集体宿舍、招待所、旅馆等建筑的阳光时,除第十二条规定的情况外,建筑间距系数不得小于1.3。塔式建筑遮挡前款所列建筑的阳光时,按第七条和第八条关于居住建筑间距的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下列建筑被遮挡阳光时,其建筑间距系数由城市规划管理机关按规划要求确定:

1、2层或2层以下的办公楼、集体宿舍、招待所、旅馆等建筑。

2、商业、服务业、影剧院、公用设施等建筑。

3、与遮挡阳光的建筑属于同一单位的办公楼、集体宿舍、招待所、旅馆等建筑。

第十三条凡城市规划管理机关批准建设的新建建筑遮挡现状居民住房阳光的,建设单位(含建房的个人,下同),应主动按下列规定办理:

1、被遮挡阳光的现状居民住房在规定的建筑间距之内的,应按城市规划管理机关确定的拆迁范围进行拆迁。

2、被遮挡阳光的现状居民住房,以居室窗台中心点(均以外墙面计),在冬至日日照时间不足1小时的,每户按其居室被遮挡状况给予一次性补偿800元至2000元。

违章建筑和处于新建建筑高度2倍水平距离以外的居民住房不予补偿。日照时间计算办法由市城市规划管理局规定。

第十四条由同一个建筑单位建设的居住区或居住小区边建边搬进住户的,建设单位已向被遮挡阳光的住户讲明遮挡情况并同居民签有协议的,按协议办理;没有协议的,按本章规定办理。

第十五条建设单位对遮挡阳光的现状居民住房不按本章规定执行的,当事人可向城市规划管理机关申诉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建设单位拒不执行城市规划管理机关的决定的,停止核发该单位其他建设工程的建设工程许可证或责令停止施工。

第十六条本规定技术用语定义如下:建筑间距系数:指遮挡阳光的建筑与被遮挡阳光的建筑的间距为遮挡阳光的建筑高度的倍数。建筑的长高比:指遮挡阳光的建筑的正面长度为该建筑高度的倍数。
建筑间距系数:指遮挡阳光的建筑与被遮挡阳光的建筑的间距为遮挡阳光的建筑高度的倍数;建筑的长高比:指遮挡阳光的建筑的正面长度为该建筑高度的倍数。
当单栋塔楼居住建筑在两侧无其他遮挡阳光的建筑(含规划建筑)时,与其他居住建筑系数不得小于1.0。多栋塔楼居住建筑成东西向单排布置时,与被其遮挡阳光的板式居住建筑的建筑间距按照下列条例执行:
1.相邻塔式居住建筑的间距小于单栋塔式建筑的长度时,塔式居住建筑长高比的长度,应该按照各塔式居住建筑的长度与间距之和计算,并按照其不同的长高比,采用不得小于表1规定的建筑间距系数。
2.相邻塔式建筑的间距等于或者大于单栋塔式居住建筑的长度时,建筑间距的系数不得下于1.2。
关于公共建筑的间距�塔式建筑遮挡中小学教室、托儿所和幼儿园的活动室、医疗病房等公共建筑的阳光时,建筑间距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确定,但不得小于上述(1、2)的规定。
如果塔式建筑遮挡的是办公楼、集体宿舍、招待所、旅馆等建筑时,建筑间距系数按照上述(1、2)的规定执行。但下列情况由城市规划主管部门确定:
1.二层或二层以下的办公楼、集体宿舍、招待所、旅馆等建筑;
2.商业、服务业、影剧院、公用设施等建筑;
3.与遮挡阳光的建筑属于同一单位的办公楼、集体宿舍、招待所、旅馆等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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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楼主的问题
按照生活居住建筑间距暂行规定
第四章“遮挡现状居民住房阳光的处理”中第十三条规定:凡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新建建筑遮挡现状居民住房阳光的,建设单位(含建房的个人)应主动按下列规定办理:被遮挡阳光的现状居民住房,以居室窗台中心点(均以外墙面计),在冬至日日照时间不足1小时的,每户按其居室被遮挡状况给予一次性补偿800元至2000元。违法建设和处于新建建筑高度两倍水平距离以外的居民住房不予补偿。
所以,按照现有的法规只要开发商所盖楼与居民所在楼的间距达到法律规定的最低限——18米,同时居民房屋在冬至日日照时间超过1小时,依照现行规定建设的新建建筑,即使影响了居民的采光权,因为其建筑间距合乎规定的标准,就不必承担相应的赔偿义务。

《物权法》对采光权进行了明文规定
《物权法》规定(第八十九条):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

所以如果你购买的商品房侵犯了你的采光权
那么你可以以开发商违约 要求退房
或者要求开发商赔偿

如果你们协商不能达成一致
建议你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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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9-10-07
一、新的建筑物在规划之初,会根据拟建建筑的高度及所处位置,将其对周边已建建筑的遮挡情况做一下日照分析,这个分析一般是设计部门采用日照分析软件进行的,分析的标准是规范规定的大寒日在规定的时间段内的日照时间。
二、既然是正规的规划项目,通常而言,是经过日照分析后确立的,应该满足规范的要求。如果你想进一步核实,你需要将拟建建筑和你们的楼之间的相对位置做一下测量,将测量的平面图交由设计人员进行一下日照分析即可。
三、假如复核的如果不满足规范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你有权要求对方停止这种侵害你权益的行为,或者通过协商得到遮挡补偿,否则你可以通常司法程序予以解决。
chengcuiyuan1的说法真有意思,如果去找设计院,设计院认识你是谁呀!这个设计人员当然是指搞设计的人啦!或者是你的朋友、或者是你朋友的朋友!如果是找原来的设计院,还自己画图干什么,设计本来就有,而且比你画的还精确!怎么这话都不理解?你只有分析过了以后,你才能做到心中有数,你才能知道你的主张是否合理?什么工作都不做,直接找开发商协商,人家如果说符合相关要求,你怎知道他说的对否?
第2个回答  2009-10-07
"假如复核的如果不满足规范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你有权要求对方停止这种侵害你权益的行为,或者通过协商得到遮挡补偿,否则你可以通常司法程序予以解决。 "

可是那个设计部门会给出这样的报告呢,让他们出"不合法"的结论,不等于自己搞自己吗?

依我看还是协商解决为上策.
第3个回答  2009-10-08
我只告诉你1条,国家就是这样规定的,是冬至那天,房屋的进光时间小于1小时的就是挡光房,你看这个条件成立不,不过,就你所说的看,达不到的,你可以找你当地的相关人员帮你看下
第4个回答  2009-10-07
这个我倒没遇到过,倒是感觉你去建设局问好像没有多大作用,去规划局问问吧!一般商品房的小区,楼房之间为了保证后排建筑的采光,要求间距是建筑高度的1.5倍,希望这个能对你的维权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