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09-10-07
一、新的建筑物在规划之初,会根据拟建建筑的高度及所处位置,将其对周边已建建筑的遮挡情况做一下日照分析,这个分析一般是设计部门采用日照分析软件进行的,分析的标准是规范规定的大寒日在规定的时间段内的日照时间。
二、既然是正规的规划项目,通常而言,是经过日照分析后确立的,应该满足规范的要求。如果你想进一步核实,你需要将拟建建筑和你们的楼之间的相对位置做一下测量,将测量的平面图交由设计人员进行一下日照分析即可。
三、假如复核的如果不满足规范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你有权要求对方停止这种侵害你权益的行为,或者通过协商得到遮挡补偿,否则你可以通常司法程序予以解决。
chengcuiyuan1的说法真有意思,如果去找设计院,设计院认识你是谁呀!这个设计人员当然是指搞设计的人啦!或者是你的朋友、或者是你朋友的朋友!如果是找原来的设计院,还自己画图干什么,设计本来就有,而且比你画的还精确!怎么这话都不理解?你只有分析过了以后,你才能做到心中有数,你才能知道你的主张是否合理?什么工作都不做,直接找开发商协商,人家如果说符合相关要求,你怎知道他说的对否?
第2个回答 2009-10-07
"假如复核的如果不满足规范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你有权要求对方停止这种侵害你权益的行为,或者通过协商得到遮挡补偿,否则你可以通常司法程序予以解决。 "
可是那个设计部门会给出这样的报告呢,让他们出"不合法"的结论,不等于自己搞自己吗?
依我看还是协商解决为上策.
第3个回答 2009-10-08
我只告诉你1条,国家就是这样规定的,是冬至那天,房屋的进光时间小于1小时的就是挡光房,你看这个条件成立不,不过,就你所说的看,达不到的,你可以找你当地的相关人员帮你看下
第4个回答 2009-10-07
这个我倒没遇到过,倒是感觉你去建设局问好像没有多大作用,去规划局问问吧!一般商品房的小区,楼房之间为了保证后排建筑的采光,要求间距是建筑高度的1.5倍,希望这个能对你的维权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