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危废环境管理学习你对企业危废管理有什么好的建议?

如题所述

企业“危废”管理可能涉及的法律责任及其合规建议

1、“危废”管理可能涉及的法律责任

综合前述“危废”监管的相关规定、包括《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十起环境公益诉讼典型案例》[6]在内的相关司法判例及笔者的实务经验,企业因“危废”管理可能产生的法律责任几乎涵盖了法律责任的所有类别,包括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这些法律责任的承担在某种程度上不仅可能对企业的经营管理造成影响,有些甚至将直接决定企业的生死。同时,导致相关法律责任的事由和表现形式也不尽相同,具体归纳如下:

民事责任:主要为环境污染侵权责任。多见于相关产废单位出于“逐利”的心理,私自倾倒、排放危废或者将危废交给不具有危废经营许可证的相关主体进行处置的过程中。

(1)责任承担方式:赔偿损失,具体可包括环境修复费、生态环境功能服务损失费、鉴定费、评估费、律师费、诉讼费等。

(2)典型案例:如江苏省泰州市环保联合会诉泰兴锦汇化工有限公司等水污染民事公益诉讼案。该案被告锦汇公司等六家企业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废盐酸、废硫酸总计2.5万余吨,以每吨20至100元不等的价格,交给无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相关公司偷排进泰兴市如泰运河、泰州市高港区古马干河中,导致水体严重污染。泰州市环保联合会诉请法院判令六家被告企业赔偿环境修复费1.6亿余元、鉴定评估费用10万元。[7]

行政责任:主要为企业因“危废”管理不当所受到的行政处罚。

(1)责任承担方式:根据违法行为的不同可受到警告、命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罚款、暂扣或吊销危废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等处罚。

(2)典型案例类型总结:根据威科·法律信息数据库提供的数据,截至2020年1月16日,因“危废”管理不当而受到的行政处罚数量接近9000起,由2015年前最高的年402件激增至2018年的2416件,2019年也有1478件处罚案例。由此不难看出,自2016年新的《固废污染防治法》实施以来,企业因“危废”管理所受到的行政处罚呈现几何级增长。另外,根据相关统计,因“危废”所发生的处罚案件中,处罚对象的约80%为各类企业,其余为个人或者个体工商户。而从发生地域来看,广东、江苏、浙江、山东、四川等产废大省的处罚案件数量几乎占到总数的近七成。综合相关处罚案例,我们发现,企业进行“危废”管理过程中,极易因如下问题受到行政处罚:

●违反申报登记制度,产废单位或处置单位未及时完成申报或未申报重大变更;

●存储不规范,危废与其他固废混装或存在其他不符合法律及相关标准规定的情形;

●未设置危废标识或者设置的标识不规范;

●危废相关台帐管理不规范;

●危废转移程序不规范,未及时完成危险废物动态管理信息系统的相关信息申报等;

●随意丢弃、堆放、抛洒、排放、填埋危废;

●未依法订立相关管理制度,如应急预案、环境保护制度等;

●未按照《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收集、贮存、处置危废。

刑事责任:主要因涉事主体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三吨以上)或违法委托无经营资质的企业处置危废而构成污染环境罪或其共犯而受到刑事处罚。

(1)责任承担方式:

(2)典型案例:贵州省华兴瓷业有限公司、胡国强污染环境案[8]、海宁恒创再生物资有限公司、孙铁海、张燕叶等污染环境案[9]。

2、对企业危废管理的合规性建议

企业应依法对其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进行甄别,准确识别并判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废,必要时可邀请技术专家或者向国家主管部门申请进行危废的认定;

依法加强危废管理制度的合规性建设,严格按照法定标准和相关制度进行危废的管理;

对危废管理过程中极易发生行政或刑事处罚的制度内容应通过邀请第三方进行培训、企业内部定期预警、演练等方式予以强化;

建立危废合规化管理所需的法律文本体系,通过对危废管理各个环节中所涉及到的法律文本的专业化设置,最大程度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并规避可能发生的潜在法律风险;

必要时,可聘请第三方法律专家对企业危废管理过程中涉及的相关问题出具合规性意见或代表企业进行维权,降低企业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风险。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