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有没有保护方言的官方政策?

如题所述

没有。民俗保护是个悖论,民俗的本质是民间性,而保护属于官方行为,本就是一组对立概念。官方可以限制民间风俗,可以移风易俗让它变味,可以扶植利用乃至扶正它(比如近代欧洲各国民族语的兴起),但是无法还原风俗,因为官方一举一动都是对其原貌的改变。

好比日薄西山的百年老店,盼着国家强力输血,结果等来的只是公私合营。要回答这个问题,首先需要回顾一下「方言保护」的政策变化历程:2006年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司副司长张世平在一次会议上曾经提到过「保护方言」:我们在"十一五"的规划草案中除了打算提出语言生活的主体化和多样性这样的观点之外,,我们还想提出不要简单地说保护方言,而是应该适应现在世界发展的需要。现在世界也罢,我们国家也罢,都在做非文化物质遗产的保护工作,在注重文化的多样性。

我们也想把语言(包括方言)作为一种资源,加以研究,保护,开发和利用。涉及到方言,现在从国家语委这个角度讲,简单地用"保护方言"这样的词是不合适的,但是在法律规定的前提下,给方言留下使用的空间,让语言随着时代的发展而发展。国家用政府的力量做的是推广普通话的工作,对方言的研究是我们的研究机构需要做的。不禁止方言,在适当的场合可以使用方言,然后让方言沿着它自己的规律和轨道发展,我觉得可能是国家在普通话和方言这个方面在下一个阶段的基本政策。

由于大部分省市制定《中国通用语言文字法》具体实施办法是在2004-2008年间,涉及方言的政策倾向基本与语委一致——由「单一的推广普通话」变为「推广普通话,适当场合使用方言」,并没有涉及到「保护方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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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01-06

近些年由于呼声高涨,于2010年通过并实施的《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其中有关「方言」的条款解读开始显现了「保护方言」的意识,尽管仍然没有脱离科教领域:因此,从法上要求在文化和研究领域对方言给予特别关注。在文化上,加强以方言为载体的地方戏剧、曲艺事业的建设,加大投入和扶持力度;大力开展关于方言剧种的群众文化活动,建设相关基地,扶持相关群众性社团,如我省的采茶戏剧。在教育上,一方面开展地方乡土文化教育,在基础教育阶段和高等教育阶段可以开设相关的拓展型课程,向学生讲授地方人文习俗和方言知识。另一方面,重视加强方言研究,加大对各高校和有关科研机构方言专业建设的支持和投入,鼓励高校和有关科研机构开展有关方言课题的研究。

第2个回答  2018-01-06

在2013年1月颁布的《国家中长期语言文字事业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2-2020)出现了如下要求,明确了「保护方言」的必要。主要任务:科学保护各民族语言文字。加强各民族语言文字的科学研究和资源开发利用。加强语言资源数字化建设,推动语言资源共享,充分挖掘、合理利用语言资源的文化价值和经济价值。建立和完善语言资源库,探索方言使用和保护的科学途径,用现代技术手段记录保存少数民族濒危语言。重点工作:各民族语言文字科学记录和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