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去世十年了,养老办公室说养老金多领了要退还,这是谁的责任?

如题所述

老人去世后养老金就不可以领取了。老人去世,家属要主动申报死亡,如果已经在第一时间向有关部门申报了死亡,那么造成多领养老金是相关单位的责任。如果未申报,就有冒领养老金的意图,情节严重将触犯法律。
法律分析
养老金的下发是有固定的模式,但是如果在老人去世后,故意不销户,还恶意领取养老金,那么一旦发现,是一种恶意骗保的行为,是可以追究刑事责任的,并且有权将多领的养老金退回,如果家属已经主动申报老人去世后还出现这样的情况,那么造成多领养老金是相关单位的责任。但是国家会给予相应的丧葬费,也算是对死者的慰藉。也就是说,如果老人去世,就应该及时去户籍地派出所上报死亡,然后由继承人一次性领取老人账户中的养老金资金。此后老人养老金将不会再发放,如果没有申报,老人养老金是一直会发放的,那么这个时候就不能再领取了,再领取就属于诈骗,要负有刑事责任。因此,在老人去世后,一定要及时的销户。一般来说,社保部门在计发退休月数的时候。会将多发的退休工资予以追回,扣减在应发的抚恤金、个人账户余额和丧葬费待遇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八十八条 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第九十四条 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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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5-02
根据社保法规定,退休职工死亡次月停发养老金,并向家属发放丧葬抚恤金,具体丧葬抚恤标准各地区各险种有差别。家属有义务告知社保机构退休职工死亡,如非恶意多领取了养老金,应该退还社保机构或在计算丧葬抚恤金时抵扣。恶意冒领养老金是违法行为,社保机构可以起诉。要想按时领取养老金,每年需要进行生存认证,超过一年未认证的,社保机构会暂停养老金。(社保机构是不是也不傻?)认证方式很多,社区、社保机构、app、微信认证等都可以,行动不便的家属还可以去社区要求上门认证。一年没有认证会暂停养老金,也就是说家属最多冒领死者1年养老金,而很多时候丧葬抚恤金都会超过这个数。大数据时代,我们社保工作人员都不知道“上面”怎么知道某些职工疑似死亡了,一个文件下来要我们去调查,一调查,很多人真的死了。所以,家属还是老老实实申报死亡,准备好资料领丧葬抚恤金吧。真被追缴养老金让邻居、亲戚知道了会很丢脸的。如果真追上门了,积极配合,否则法院一起诉,百分之百输,到时退还养老金不说还要被处3左右倍罚款。

作者:狐狸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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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知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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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20-05-02
是养老办公室的责任,但是如果老人去世了你还在领取,那就是你的责任,该退还的必须退还。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22-04-03
我认为这是发钱的人的责任,你应该对于这个事情是没有责任的,是可以有充分的理由拒绝配合的。
第4个回答  2020-05-02
一般来说,老人去世,家属要主动申报死亡,如果未申报,就有冒领养老金的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