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离婚了户口迁移走了到了外地的城市户,结婚了,又离婚了,现在和老家的前夫复婚,户口能迁移回来吗?

如题所述

您好,关于户口迁移的问题,如果您爱人同意,那么是可以办理的。但部分地区对于配偶迁户口有详细的规定。
以北京地区为例,夫妻投靠进京入非农业户口的受理条件 1.申请人年满45周岁,且结婚满10年; 2.申请人年满46周岁,不满5周岁,结婚应满5年;申请人年满5周岁的,结婚应满2年; 3.随迁子女系18周岁以下未成年子女,且符合我市计划生育有关政策;系独生子女的年龄不能超过25周岁,且未婚、无业; 4.被投靠人系本市非农业户口
专业的婚姻律师提示,由于各地户口迁移规定不一致,户口迁移问题具体可以向您当地的户籍管理部门详细咨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一、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二、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三、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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