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980元做抖音带货是套路吗?

如题所述

套路,是坑


直播带货,是直播娱乐行业在直播的同时带货,由主播或主播集合在直播间里推介,也称为好物推荐官。2021年3月15日,市场监管总局制定出台《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规定了直播服务提供者将网络交易活动的直播视频自直播结束之日起至少保存3年。‍[4]当日,《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在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第31届“3·15”晚会现场正式发布,该管理方法第二十条规定,通过网络社交、网络直播等网络服务开展网络交易活动的网络交易经营者,应当以显著方式展示商品或者服务及其实际经营主体、售后服务等信息,或者上述信息的链接标识


看这个案例


2021年1月6日,自称专门负责抖音推广的卢某来到叶女士的茶叶店应聘抖音运营。“新官”上任三把火,其要求叶女士准备7-8个手机、支付3万元“DOU+”运营费(抖音官方视频推广费用)并聘请主播带货(主播佣金为每单销售金额的50%)。除无法提供多部手机,其余叶女士均按卢某要求操作。
卢某在抖音上挂出标价为“108元一个的红茶礼盒”的链接进行销售,2021年1月11日-17日共出售1945单。期间,叶女士共向卢某支付订单佣金及充值“DOU+”费用160875元。
然而,叶女士发现这1945单均处于要求退款状态。原来卢某并未聘请任何主播,“DOU+”也仅充值了不到5000元,其擅自在抖音平台进行“一元秒杀”活动,1945单均是将108元的茶叶改为1元价格出售,制造虚假订单骗取提成和佣金。叶女士转给卢某的钱大部分被卢某用于个人消费。
叶女士报案,2021年9月,卢某被抓捕归案。
经审查,2020年11月-12月,卢某用类似手段向多人实施诈骗。2020年11月,卢某以抖音账户推广、垫付货款等理由,骗取被害人蔡某62000元;2020年11月27日,卢某以带货主播要查看资金流水,向主播显示实力为由,骗取被害人李某、徐某150000元;2020年12月18日至2021年1月7日期间,卢某以运营抖音需要购买抖币或以低价出售“DOU+”积分账号等为由,分别骗取被害人邱某、吴某、熊某等资金。
乐清法院经审理后,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卢某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75000元。责令卢某退赔赃款,返还各被害人。
被告人卢某提起上诉。
温州中院审理后认为,一审法院已经综合考虑卢某的法定、酌定量刑情节,对其判处的刑罚,量刑适当,卢某的上诉理由依据不足,不予采纳,裁定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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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2-08-26
这种让你交钱做所谓抖音带货的一般都是套路,你交了钱后,给你的那些资料呀、学校课程呀什么的都纯属忽悠人,大道理给你吹得厉害,其实都是你割韭菜。还有一种就是利用所谓抖音带货的幌子来进行电信诈骗,这种更是让你防不胜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