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为小规模纳税服装公司,主做小批量多种类订单。现每天都有半成品需要外发加工,返厂后仍需继续加工生产。因为品种多,在外发前后的半成品都没有成本核算,并且在外发过程中允许有正常短缺。请问在这种情况下应该如何做会计分录?正常程序是应该如二楼所说那样,但现在的问题是因为批量小又极少重复,半成品没有核价,所以 “委托加工物资”跟”半成品“项没有金额现在业务发生了 并且要支付委托加工费 那该怎么做分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