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企业征收和政府征收的区别

如题所述

房屋企业征收和政府征收的区别如下:
补偿方面:
1、如果说是征地、政府拆迁的话,那就是给多少补偿就是多少,政府征地必须依照国家标准补偿;
2、开发商拆迁的话,是委托拆迁公司跟你们谈,就有商量的余地;
用途方面:
1、政府征地一般是城市开发,如铁路;
2、开发商拆迁一般是商业住宅改造;
拆迁手段性质:
政府征地是强制性的,开发商拆迁可以有商量余地。
征地和拆迁区别:
1、首先是主体不同:拆迁的实施主体一般是开发商,土地储备中心等非政府机构;而征收的主体必须是政府,而且必须是市、县级人民政府,像乡政府、镇政府不具有发布征收决定的资格,而行政级别为省级的直辖市北京也不具备发布征收决定的资格;
2、其次目的不同:拆迁的目的会有很多种,比如说绿化隔离、危改项目、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等等,各种各样的名目都可以进行拆迁;而征收的目的是有明确规定的,必须是为了公共利益,如修地铁;如果不是为了公共利益,那么国家就无权进行征收土地。
综上所述,政府征收和企业征收的区别包括补偿不同、用途不同及拆迁的手段性质不同。如果是政府拆迁的话,就必须根据国家的标准给予补偿;如果是企业拆迁的话,会委托拆迁公司进行协商,达成一致的意见。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1、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2、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3、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4、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5、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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