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土地管理法》第八条规定,农村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该法第六十二条进一步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
《物权法》规定:宅基地使用权是经依法审批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分配给其成员用于建造住宅的没有使用期限限制的集体土地使用权。
根据以上,可知农村宅基地是村里分给本村村民使用的。如果你不是“村民”了,则丧失了对宅基地的使用权。
按我国《继承法》规定,被继承人死亡后,其房产归其遗嘱继承人或法定继承人所有。因此,只要老家的房子是合法修建的,子女不管是不是农村户口,都有继承的权利。只是,如果子女已经将户口迁出原村集体,一旦其对老房子进行翻建,那么这部分子女不仅不会获得新房子的所有权,而且就连对旧房的继承权也会因旧房被拆而一并失去。
当然,翻建不允许,不代表不能在原有的基础上加固装修。其实房子只要加固好,也可以居住很长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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