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容词可以修饰名词。

如题所述

1、明亮的(眼睛)。

2、明亮的(灯光)。

3、明亮的(蜡烛)。

4、明亮的(火炬)。

5、明亮的(手电筒)。

形容词的用法:

1、性质形容词一般能受“不”和“很”的修饰,少数状态形容词不受“不”和“很”的修饰。

2、能修饰名词,经常作谓语或定语。如“大眼睛、高楼、冰凉的酸梅汤、初级职称”。

3、部分形容词可以重叠。如“大大、长长、高高”。

4、可以带宾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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