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失业金领取条件及标准2024

如题所述

苏州失业金的领取条件及标准如下:
1、领取条件。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2、享受期限。凡符合上述条件的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的,缴费每满1年享受2个月,但最长领取期限不超过24个月。
3、享受标准。失业保险金按失业人员失业前12个月月平均缴费工资的40%确定,但最高不得超过失业保险金最高标准,最低不得低于失业金最低标准。
苏州失业金的领取流程:
1、退工备案。首先,失业人员需与用人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需在7个工作日内办理退工登记和失业保险待遇审核手续。
2、审核与申请。失业人员需持相关材料(如身份证、户口簿、照片等)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待遇审核手续。审核通过后,填写《苏州市失业人员享受失业保险金申请表》和《苏州市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申请表》。
3、领取失业保险金。办理完申请手续后,失业人员需在60天内到户籍所在地或单位所在地的街道(镇)或社区劳动保障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和申领失业保险金手续。审核通过后,失业人员会收到邮政储蓄存折,每月25日后可持存折到指定网点领取失业保险金。
综上所述,苏州市失业金的领取条件和标准为失业人员提供了必要的经济支持,帮助他们在失业期间维持基本生活,并鼓励他们尽快重新就业。
【法律依据】:
《江苏省失业保险规定》
第二十条
失业人员应当持原单位为其出具的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之日起60日内到受理登记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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