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判决书生效证明怎么开

如题所述

离婚判决书生效证明应当到判决离婚的人民法院开。
首先,需要携带有效的身份证件,前往作出离婚判决的法院,或者该法院的上级法院。在法院,可以向立案庭或者审判庭提出申请,要求开具离婚判决书生效证明。在提出申请时,可能需要填写相关的申请表格,并说明需求和目的。其次,法院在收到申请后,会进行核实和审查。法院会查阅相关的档案和记录,确认离婚判决是否已经生效。一旦确认离婚判决已经生效,法院就会开具生效证明。这个证明通常会包含离婚判决书的基本信息,以及确认判决已经生效的说明。
离婚判决书生效时间,在不同的审判阶段是不同的:
1、如果是一审,签收离婚判决书第2天起算15日,双方均不上诉的,上诉期满后判决书生效;
2、如果是二审,判决书签收之日起即生效。
综上所述,离婚判决书生效证明的开具需要前往作出判决的法院提出申请,法院在核实后会开具证明。这一流程有助于确认离婚判决的法律效力,处理后续事务提供便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一条
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或者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
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
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的法院。
宣告离婚判决,必须告知当事人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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