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化重复的音乐手法

如题所述

变化重复的音乐手法,回答如下:

在艺术创作中 ,往往有一个重复和变化的问题 ,只有重复而无变化,作品必然单调枯燥 ;只有变化而无重复 ,就容易陷于散漫凌乱 。音乐是一种时间持续的艺术创作 ,从头到尾欣赏总有一些重复的乐句和乐段 。或者完全相同,或者略有变化 。

那么越剧中变化重复就说明这段音乐的乐句或者乐断既有重复也有变化 ,而且这种变化还是有重复的 ,作者通过这些重复和变化使得整首乐曲得到统一和协调 。

变化重复与变奏既有共同点又有区别。

共同点:都是在某个原始素材的基础上发展变化,二者具有同样丰富的变化手法。

不同点:变化重复是偶然性的、片段性的(有时只有一个乐句甚至更小的元素),不具备完整独立的曲式意义,它只能作为某种曲式的一部分而存在;变奏常常是将原始素材较完整地多次变化,反复呈现,并构成A+A1+A2+A3+A4......这样一种独立的、具有特色的曲式结构。

(问题补充:如果我写的曲子是三个乐段的,而第三个乐段是由两个乐句构成,第二个乐句对第一个乐句整句的变化,那是变奏还是装饰变化呢?)

变化重复是旋律的发展手法,而变奏则是曲式的一种。所谓变化重复,是指根据上一句的形式,稍作改变(常用的是改变节奏)来写作的一种手法。而变奏是指依据主题的动机与素材,采取改变原来的调式、节奏、织体等等来创作的一种乐曲形式。

这种情况不属于变奏(变奏通常将整个乐段作变化),只能算作变化重复。不过,是不是装饰性变化,要看你怎样写的。所谓装饰变化,是在原始素材基础上添加了若干起装饰作用的音,这些音大都是经过性的、辅助性的或八度交替的音,其旋律的骨干音和走向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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