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一个人造成事故且这个人负全部责任 但是没有足够的赔偿能力 是不是就只能受害人自己买单各项损失费

比如之前看到一些事故大概说一个人开车撞到人行道上 撞死撞伤很多人 还撞坏好几辆车 赔偿费用远远超过保险保额以及他所有财产的总额 那是不是没有赔偿到的医药费部分也好财产损失也好只能受害人自掏腰包了
是不是也可以理解成一个没钱的坏人侵犯他人人身财产只能是要钱没有要命一条的结果

由于犯罪行为造成的经济损失,应由犯罪分子本人赔偿,不能株连无辜。但由于某些案件有特殊性,根据法律规定,如果本人无能力赔偿,可由别人代为赔偿:(1)根据婚姻法规定,未成年人犯罪造成的损失,其父母有赔偿义务,应由其父母赔偿(2)如果有同案犯或者其他人参与作案,其他人不管构成犯罪还是不构成犯罪,根据民法通则规定,都要承担民事责任,都应赔偿。(3)被告人犯罪行为的违法所得,如果有一部分用于家庭生活,对这一部分,其家属有退赔义务。(4)如果被告人的犯罪行为不是应当判处死刑,并且必须执行的,那么,被告人的亲属应被告人的请求,或者主动提出并征得被告人同意,可以代替被告人赔偿。当然,这种赔偿也应视为被告人进行的赔偿,据此可以对被告人依法适当从宽处罚。(5)成年人犯罪造成的经济损失,虽然不能让其家属或者动用家庭成员共有财产赔偿,但可以动用家庭财产中属于犯罪人那一部份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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