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如何处理?

如题所述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年仍未与劳动者签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同时,单位需要每月按照双倍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补偿,最多支付11个月的双倍工资补偿。
法律分析
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存在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的风险。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存在视为已经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风险。其意义在于自“视为”订立之日起到劳动者退休之前,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只存在解除劳动合同的问题,而不再有终止的问题。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即丧失以试用期不合格为由辞退员工的权利。劳动者同意并且积极和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公司拒绝签订;并且从进入公司满一个月以后即第二个月开始计算。公司不依法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合同,才需要承担支付每月2倍工资。如果是劳动者故意或者不愿意与公司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的,不适用改条款。职工故意或者不愿意签订劳工合同,则不能获得2倍工资。单位不与员工签劳动合同的话,单位不仅需要支付两倍的工资,而且还是要依法为员工提供保险等员工应有的权益,不签订劳动合同也不利于商业机密的保存,所以无论单位还是员工都要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才能保证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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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2-02
答: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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