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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欠薪真的会坐牢吗?(来源于 公众号 零点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76条之一: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和其他直接负责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单位犯前款罪就是负责人,谁下的命令,谁指使的就要担责
有前两款行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在提起公诉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并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76条之二:以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为目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刑法第276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一:隐匿财产 恶意清偿 虚构债务 虚假破产,虚假倒闭或者以其他方法转移处分财产的;
二:逃跑,藏匿的;
三:隐匿 销毁或者篡改帐目职工名册,工资支付记录 考勤记录等与劳动报酬相关材料的;
四:以其他方法逃避支付劳动报酬。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76条之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276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数额较大”。
一:拒不支付一名劳动者三个月以上的劳动报酬,数额在五千元至两万元以上的;
二:拒不支付十名以上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在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76条之七: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单位或者个人。违法用工,且拒不支付劳动者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应当依照刑法276条之一的规定,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