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种姓制度源于印度教,又称瓦尔纳制度,是在后期吠陀时代形成的,具有3000多年历史。这一制度将人分为4个等级,即婆罗门、刹帝利、吠舍和首陀罗。一张根据《梨俱吠陀·原人歌》所绘的瓦尔那等级:婆罗门是原人的嘴、刹帝利是原人的双臂、吠舍是原人的大腿、首陀罗是原人的脚。至于贱民,则被排除在原人的身体之外。
它是古代世界最典型、最森严的等级制度。
四个等级在地位、权利、职业、义务等方面有严格的规定:
第一等级婆罗门主要是僧侣贵族,拥有解释宗教经典和祭神的特权以及享受奉献的权利,主教育,受众刹帝利,负责垄断文化教育和报道农时季节以及宗教话语解释权;
第二等级刹帝利是军事贵族和行政贵族,婆罗门思想的受众,他们拥有征收各种赋税的特权,主政军,负责守护婆罗门阶层生生世世;
第三等级吠舍是普通雅利安人,政治上没有特权,必须以布施和纳税的形式来供养前两个等级,主商业;
第四等级首陀罗绝大多数是被征服的土著居民,属于非雅利安人,由伺候用餐、做饭的高级佣人和工匠组成,是人口最多的种姓。被认为低贱的职业。在种姓制度中,来自不同种姓的父母双方所生下的后代被称为杂种姓。
刹帝利和吠舍都是雅利安
人,只有刹帝利是高种姓。
在拜火教文献经典波斯古经《阿维斯陀》中,国王费里顿(Feridun)有三个儿子,大儿子图尔(Tuirya)、二儿子萨勒姆(Sairima)和小儿子雅利安(Airya),国王在年迈之际三分帝国,大儿子图尔(Tuirya)统辖东部,演化成了图尔人(图兰人),是突厥人的祖先;二儿子萨勒姆(Sairima)统辖西部,是罗马人的祖先;小儿子雅利安(Airya)执掌中南部,演化成了伊兰人(伊朗人),是雅利安人的祖先。波斯人相信是雅利安人的后裔,雅利安人在公元前约2000年由中亚移入伊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