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偿还商房贷提取公积金需要哪些材料?

如题所述

一、偿还住房贷款本息公积金提取所需材料:

1、借款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

2、购房合同的复印件;

3、首付款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

4、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银行储蓄账号;职工配偶公积金提取,除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主买房人公积金提取记录单的复印件。

二、一次性还公积金贷款提取住房公积金:

1、由单位财务或劳资开出的《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表》。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若提取配偶的公积金需同时提供结婚证和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借款合同,到贷款银行的贷款部门打印上一年的个人住房贷款还款对账单(提取之月到上年度本月)并请银行盖章。

4、若用存折还贷款,须提供还款存折及存折复印件一份;若用银行卡还贷款,须提供由银行柜台打出的最近一年的银行卡明细一份。

5、到贷款银行的贷款部门签《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公积金贷款协议书》。

6、(若夫妻双方都提取,夫妻双方签字摁手印,并在开户银行账户上填写完整,直接打到个人账户里)。

注:职工本人需到场在“提取申请表”上签字按手印(公积金汇入个人还款帐户)。

扩展资料

多地公积金迎3大变化,想提取公积金偿还房贷的刚需将不好过了!

一、想要在异地买房,并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可能会遭拒。

近日来,无论是广东还是杭州天、津、内蒙古等地都发布了收紧住房公积金提取的政策。也就是说,如果你是在非户籍地、非缴存地购房的;又或者是与非配偶或非直系亲属共同购房需要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可根据实际状况来决定是否批准提取。

杭州方面更是直接规定了,非本市及非户籍地购房、及需要提取公积金来偿还房贷本息的职工,不得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而天津方面的规定则是,如果外地职工的住房公积金需要转入本市,必须先提前在本市开立公积金账户,并缴存住房公积金满半年以上才可转入,否则不予办理。

二、多次变更婚姻关系,并购买同一套住房的,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

以往许多人会通过假离婚或者是假结婚来骗取购房资格以及贷款资格,但是现在这一招已经行不通了。现在,广东省明令禁止同一个人多次变更婚姻关系,并且与多人频繁购买同一套住房的,将不允许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同样的,杭州和天津也提出,如果同一个人多次变更婚姻关系购房、多人频繁购买同一套住房、非配偶或非直系亲属共同购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需要严格审核其住房消费行为,以及其提取材料的真实性。

三、离职提取住房公积金,难度增加。

在以往,职工离职之后即可以以离职为由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但是,从现在起,广东方面提出离职之后想要提取住房公积金余额的,必须先通过全国异地转移连接平台转移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之后才可以提取。

而杭州方面也表示,非杭州户籍职工在与原就职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之后,必须先将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并在异地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且缴存住房公积金半年以上,才可以办理异地转移连接手续。没有在异地继续缴存的职工,需要将账户封存半年以后才可以提取。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公积金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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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9-15

首次提取需要提供购房人的身份证、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的,还应提供配偶身份证、配偶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及夫妻关系证明;《个人住房贷款借款合同》、《贷款还款凭证》以及借款人本人签署的同意管理部查询其征信信息的《授权书》。

首次提取以后后续需要再次提取的,提取人(借款人或配偶)需要提供的资料有身份证、住房公积金联名卡以及《贷款还款凭证》。

扩展资料:

符合公积金提取的销户提取的条件:

(1)离退休:离退休证或劳动部门的相关证明、提取人身份证;

(2)户口迁出本市:公安部门出具的户口迁出证明、提取人身份证;

(3)出国定居:户口注销证明;

(4)丧失劳动能力且解除劳动合同:劳动部门提供的职工丧失劳动能力鉴定及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提取人身份证;

(5)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提供户口证明和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6)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时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应当提供人民法院判决书;

(7)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应当提供职工死亡证明若其继承人、受遗赠人提取的,还需提供公证部门对该继承权或受遗赠权出具的公证书或人民法院做出的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公积金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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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9-09-15

天津市偿还商房贷提取公积金需要身份证、住房公积金卡及贷款合同等证件即可办理。

根据《天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第七条 职工使用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购建修房的,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可以申请提取购房合同或协议签订当月之前(含当月)或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被批准当月之前(含当月)的住房公积金金额,且不超过购建修房的首付款。其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提取金额不超过首付款扣除房屋补偿款后的金额。

偿还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本息的,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可以申请提取借款合同约定的贷款到期当月之前(含当月)的住房公积金金额,且合计不超过已偿还的贷款本息。

扩展资料:

《天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 职工应当按照本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相关规定,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下设的任一管理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第二十三条 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符合规定条件的,管理部应在1个工作日内办结。如对职工提取情形真实性有异议需进一步调查核实的,管理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提取的决定并通知职工。

按照本办法第十七条第(六)项规定提取的,管理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提取的决定并通知职工。经审批不准予提取的,管理部告知申请人不准予提取的原因。

参考资料来源:天津住房公积金——提取公积金所需要的身份资料有哪些?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 天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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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19-09-13

首次提取需要提供购房人的身份证、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的,还应提供配偶身份证、配偶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及夫妻关系证明;《个人住房贷款借款合同》、《贷款还款凭证》以及借款人本人签署的同意管理部查询其征信信息的《授权书》。

首次提取以后后续需要再次提取的,提取人(借款人或配偶)需要提供的资料有身份证、住房公积金联名卡以及《贷款还款凭证》。

扩展资料:

天津市低保或低收入提取提供的资料:

1、身份证、住房公积金联名卡(低保或低收入救助职工无住房公积金账户可不提供)。

2、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的,还应提供配偶身份证、配偶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及夫妻关系证明。

3、《天津市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天津市居民低收入救助证》或特困救助卡。

4、提取人非《天津市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天津市居民低收入救助证》或特困救助卡持证人的,还应提供与持证人同户籍的户口簿。

天津市重大疾病提取公积金提供的资料:

1、身份证、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2、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的,还应提供配偶身份证、配偶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及夫妻关系证明。

3、市医保定点医院或医保机构认可的医院加盖就诊医院医疗保险证明专用章的《诊断证明书》。

4、在未与社保中心联网的医院就医的,提供加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印章的《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医疗费单位申请支付明细表》。

5、职工配偶或未成年子女未参加医疗保险,因患大病就医的,提供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出具并加盖医院诊断证明章的《诊断证明书》。

参考资料来源: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修订《天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操作规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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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个回答  2017-10-13

一、提交材料:

二、温馨提示:

1.职工委托他人代办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及资金提取的,应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如职工未修改住房公积金卡初始密码代办的,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

2.同时提取补充公积金、按月住房补贴的,提取额度与公积金合并计算。

3.与他人共同购房,共同购房人中的1人及其配偶可一次性提取公积金,其他购房人不能提取公积金。(使用住房贷款购房的,参与提取的购房人应为借款人中的一人。)

4.商业住房贷款与他人共同借款,借款人中的1人及配偶偿还贷款后可提取公积金,但提取人应与按首付款一次性提取的职工一致,其他借款人不能提取。

5.资料齐全,审核无误,当时办理。需核实、核查事项或资料的,自受理提取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告知结果。

以上内容来自于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1)

引用资料

    偿还商业住房贷款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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