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个人和公司签订劳务合同,可以到税务局开增值税普通发票吗?税

你好。个人和公司签订劳务合同,可以到税务局开增值税普通发票吗?税率是多少

当然可以。

代开普通发票提供的资料:1、《代开发票申请表》;2、申请代开发票人的合法身份证及复印件;3、付款方(或接受劳务服务方)对所购物品品名(或劳务服务项目)、单价、金额等出具的书面确认证明;4、预缴税款的完税证明单。对个人小额销售货物或提供劳务在200元(含)以下的,只需提供申请代开发票人的合法身份证件及复印件。税率为3%。需要说明的是:1、你若经常有业务发生,应到税务机关办理登记手续,领购并开具发票;2、按照《发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若由纳税户代开发票属于未按照规定取得发票,而纳税户为他人代开属于未按规定开具发票和虚开发票的行为,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没收非法所得,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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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10-20
此问题上次回复有误,向您表示歉意,同时也非常感谢您对三丰智汇的信任与支持。
一、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
附件1: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
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称境内)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以下称应税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纳税人,应当按照本办法缴纳增值税,不缴纳营业税。
单位,是指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
个人,是指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
第十四条 下列情形视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
(一)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服务,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因此,全面营改增后无偿提供服务视同销售服务条款的对象限于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服务,将其他个人(自然人)无偿提供服务排除在视同销售服务之外,所以,对个人向企业无偿提供借款在未取得利息外的其他经济利益,不缴纳增值税。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1988]11号)中所规定,借款合同,是指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和借款人(不包括银行同业拆借)所签订的借款合同,并按借款金额的万分之零点五贴花。因此,个人与企业之间签订的借款合同不缴纳印花税。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八条 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义务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因此,对个人向企业无偿提供借款在未取得利息外的其他经济利益,不缴个人所得税。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9-02-04
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以及《关于应退税款抵扣欠缴税款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当纳税人既有应退税款又有欠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可以将应退税款和利息先抵扣欠缴税款;抵扣后有余额的,退还纳税,根据国税发〔2009〕79号第十一条规定,纳税人在纳税年度内预缴企业所得税税款超过应纳税款的,主管税务机关应及时按有关规定办理退税,或者经纳税人同意后抵缴其下一年度应缴企业所得税税款。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纳税人超过应纳税额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发现后应当立即退还。具体咨询税务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