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及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对外公布的相关法规和信息公开显示,甘肃省执业药师注册没有规定必须参加面授。
2000年4月14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原国家医药管理总局)通过国药管人[2000]156号文件对外发布修订版《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其中对已经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并进行首次注册的流程做了明确说明,要求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执业药师资格证》、健康证明、工作证明等,并没有要求需要参加面授。
《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
第二章 申请注册
第九条 首次申请注册的人员,须填写“执业药师首次注册申请表”(附表一),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执业药师资格证书》;
(二)身份证明复印件;
(三)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5张;
(四)县级(含)以上医院出具的本人6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表;
(五)执业单位证明;
(六)执业单位合法开业的证明复印件。
另外,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2013年10月18日对外发布《执业药师注册程序》,其中关于执业药师首次注册的相关说明与《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大致相同,没有要求必须参加面授。
《执业药师注册程序》
一、受理单位: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办事项目:执业药师首次注册、再次注册和变更注册
三、办事程序:
(一)首次注册
1、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政务受理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形式审查,符合规定的,发给《受理通知书》;不予受理的,发给《不予受理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2、政务受理部门受理后,在9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报经局长批准作出同意或者不同意注册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3、同意注册的,政务受理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报送相关申请材料;
4、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准予注册的,发给《执业药师注册证》。
(二)再次注册
……
四、申请条件:
(一)首次注册:
1、取得执业药师资格并符合注册条件的人员;
2、遵纪守法,遵守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能坚持在执业药师岗位工作;
4、经所在执业单位同意推荐。
(二)再次注册:
……
五、申报材料:
(一)首次注册应提交的材料
1、《执业药师资格证书》、《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登记证书》;
2、《执业药师首次注册申请表》一式二份;
3、身份证明复印件;
4、县级以上(含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出具六个月内的健康证明;
5、执业单位合法开业的证明复印件;
6、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3张;
7、执业药师不在原单位注册时需提供原工作单位离职证明(应为单位正式红头函件或有存根红头函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