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之友协会的广东金融学院学术之友协会章程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6-06-05

第一条﹑广东金融学院学术之友协会成立于2005年10月,是在校区团总支社团部的大力支持下,由在校学生自愿组成的专业性和学术性的社团组织。
第二条﹑学术之友协会是一个以“活跃校园学术气氛,营造学术争鸣环境,发掘学术调研人才”为宗旨,以“团结·开拓·服务·创新”为指导思想,以“理路联系实际”为口号,以广东金融学院学生社团工作条例和学校团总支及学术之友的各项规章制度为行动指南和规范的学生社团。
第三条﹑学术之友组织的活动涉及金融﹑会计﹑保险﹑管理﹑推销等领域,得到了校本部金融学会﹑保险学社﹑会计学会﹑管理学社﹑人力资源管理协会等学术性社团的大力支持。
第四条﹑协会通过开展各项学术调研活动,提高学生对学术研究的兴趣,活跃校园学术调研气氛,为全校学生尤其是本协会的会员提供真诚服务。 第五条﹑学术之友协会实行理事会负责制,理事会由会长及副会长组成。会长及副会长具有决策权。
第六条﹑根据协会工作需要,本协会设立了如下机构:
会 长:主持协会全面工作,把握协会发展方向,负责协会内部组织建设和管理工作,传达团总支社团部精神,审批布置并宏观管理协会的各项工作及活动。积极联系校本部社团联合会,联系校内外性质相对应的学生社团。
副会长:协助会长做好日常管理工作,抓好分管工作,明确责任分工,监督各部门工作实施,负责例会出席情况;经理事会讨论,处理好协会整体活动人员调配问题。
秘书部:协助会长,全面负责协会日常事务文书工作的处理;负责起草会议活动的通知﹑计划书﹑总结书及相关资料文件,并及时提交给会长审阅;负责会务和档案资料的整理和保管;负责本协会刊物编辑:负责协会例会的出席登记情况。
策划部:亦称为人力资源部,组织部。主要负责协会日常工作及活动的筹划﹑准备﹑组织及其后勤工作。负责协会流程的制定与人员的具体安排,负责活动时场地﹑设备﹑道具等的申请﹑保护﹑归还,负责对本协会会员的管理,负责会员活动时的出席情况,平时至基层与会员交流,收集会员相关意见,定时撰写报告并上交给会长审阅。
宣传部:负责协会的日常宣传工作,负责协会形象设计,协会活动推广等宣传工作,并配合协会期刊的出版。
财务部:负责对协会经费的收取﹑管理﹑运作,定期对本协会账户情况进行清查﹑监督﹑公布;负责会费的申请报销;负责对协会内部的固定资金的登记和审查工作。
外联部:树立协会的对外形象,负责对外联络工作,负责接待问题,如拉赞助,外出活动,联谊等;积极联系校内外其它社团,广泛收集各大高校社团信息,负责对校内各社团所举行的活动的内容﹑质量﹑效果等进行信息反馈,提交报告由会长审阅。
第七条﹑学术之友协会干部每年换届一次,换届时间由团总支社团部统筹安排,协会干部采取自荐的方式,通过公开招聘或者按民主集中制原则选举,由团总支社团部批准后任命产生。如果中途换届或任免协会干部,需向团总支社团部提出书面申请。 第八条﹑协会由团总支社团部统一安排招收新会员,会员必须遵守广东金融学院学生社团工作条例和学校团总支社团部及学术之友协会的各项规章制度。其它时间若需招收新会员,应向社团部提交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能开展招新工作。
第九条﹑协会招收会员时统一收取会费20元,日后一般不再收取任何费用。资金由团总支社团部统一保管,如需动用资金,必须由本协会财务部向团总支社团部提出申请。
第十条﹑在校区团总支社团部的指导下,将统一派发会员证,会员应该妥善保管会员证。凭学术之友协会会员证,回本部后可免费进入任何一个学术性社团,
第十一条﹑每学期开学后,及时向学校团总支社团部递交学期工作计划,经审核后方能执行;组织计划以外的活动,要提前审核经批准后才以能开展。
第十二条﹑每学期期末,须及时向团总支社团部递交学期工作总结。
第十三条﹑协会的每次活动准备必须充分,各部门必须做好对本部门活动做好事前计划,事后总结。
第十四条﹑秘书部应起草活动计划书,并提前一周向学校团总支社团部递交活动申请书及计划书,经审批后方可开展活动。
第十五条﹑活动审批后宣传部应做好宣传活动,宣传海报必须提前一周张贴进行宣传,各系负责人或各小组长协助宣传部对会员及其广大同学进行宣传。
第十六条﹑在宣传活动进行的同时,策划部协助会长做好活动的准备工作,负责活动具体事项的安排,拟定活动流程。
第十七条﹑活动进行的前一天,召集活动相关负责人开会,以明确责任所在,确定各项工作的落实。
第十八条﹑活动进行时,外联部负责接待欢送来宾;策划部负责对活动秩序的管理;秘书部必须做好活动记录;财务部﹑宣传部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基础上,应协同其他部门的工作,使活动更顺利地进行。
第十九条﹑每次活动后,理事会及时召集协会干部召开活动总结会,协会干部须进行活动小结,经整理总结由秘书部起草活动总结书,并及时递交给团总支社团部。
第二十条﹑学校团总支将定期对协会的主要负责人的工作表现给予考核和评价,并做出鉴定。
第二十一条﹑协会理事会应注重协会内部建设,及时完善协会内部部门设置及其制度建设。
第二十二条﹑本协会应定期召开部长级会议,各部长应定期向理事会汇报工作情况。
第二十三条﹑根据自身需要,协会将不定期召开全体干部会议,根据各自的工作表现进行交流,总结经验,给予协会干部进行适当的表扬或批评。
第二十四条﹑无正当事由影响协会工作发展进程的将给予批评,情节严重的报告团总支社团部处理。 第二十五条﹑凡我院有志于金融﹑会计﹑保险﹑推销﹑管理等事业的同学,承认协会章程,均可申请加入。
第二十六条﹑本协会遵循入会自愿原则。申请入会时必须如实填写《会员登计表》以及相关资料,并交纳相应会费。
第二十七条﹑协会招收会员时统一收取会费20元,日后一般不再收取任何费用。
第二十八条﹑学术之友协会会员必须遵守《广东金融学院学生社团工作条例》和学校团总支社团部及学术之友协会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二十九条﹑在校区团总支社团部的指导下,将统一派发会员证,会员应该妥善保管会员证。凭学术之友协会会员证,回本部后可免费进入任何一个学术性社团。
第三十条﹑协会实行会员积分制,期末按积分情况对会员给予相应的奖励。
第三十一条﹑协会实行小组管理制度,按一定的程序,按一定的方式将会员分为小组形式并选出组长。各小组组长可带领组员进行调查研究,以小组为单位,参加活动。
第三十二条﹑会员的权利:
一﹑享有参加协会的各项活动的权利。
二﹑有权利对协会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享有批评和实行监督协会活动情况的权利。
四﹑可免费获取协会的各项有关资料信息。
五﹑有被提升为协会干部的权利。
六﹑有退出本协会的权利。
第三十三条﹑会员的义务:
一﹑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本协会章程。
二﹑会员必须自觉维护协会的声誉。
三﹑会员必须积极参加协会组织的活动。
四﹑向其他人或社团组织介绍本协会,向本协会推荐入会成员。
五﹑为本协会的发展出谋献策。
第三十四条﹑本协会会员应从我做起,团结友善,相互尊重,形成强大的凝聚力和团队意识。协会将根据会员表现,给予相应的奖励或惩罚。
第三十五条﹑奖励目的;激励奋进,树立榜样,使学术之友协会充满活力。
第三十六条﹑惩罚目的:提高协会的纪律性和组织性,培养团结进取精神,竖立责任心。
第三十七条﹑奖励条件:
一﹑为协会出谋献策并取得一定成效。
二﹑与会员相处融洽。
三﹑工作认真并有杰出表现。
四﹑会员积分达到一定积分值。
第三十八条﹑奖励制度
一﹑参与每年一度的优秀会员评比。
二﹑颁发证书奖状或进行物质奖励。
三﹑有提升为干部的机会。
第三十九条﹑惩罚对象:工作不认真;以权谋私;无正当事严重影响协会工作得。
第四十条﹑惩罚方式:批评警告;免除协会内部一切提升;开除出学术之友协会。 第四十一条﹑学术之友协会经费来源主要有以下三种途径:会员会费;赞助所得;其它正当渠道所得。
第四十二条﹑学术之友协会经费由团总支社团部统一保管。
第四十三条﹑协会经费主要用于开展协会日常工作与活动。
第四十四条﹑坚持少花钱多办事的原则。
第四十五条﹑财务工作具体由财务部管理,实行钱账公开,钱账分明。
第四十六条﹑每笔经费都必须开收据或发票,写明日期﹑用途﹑经手人,再由财务部持收据或发票到社团部申请报销。
第四十七条﹑财务部定期对协会的财务情况进行清查﹑监督﹑公布,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第四十八条﹑协会常规活动:
一﹑组织会员,外出至单位企业参观学习。
二﹑与广播站合作,举办“畅想学术”学术广播专栏。
三﹑组织学术交流活动,如“金曦论坛”。
四﹑邀请教授专家进行学术讲座。
五﹑组织会员对某项课题到实地进行社会调查。
六﹑协助校区教务科﹑团总支,制作学术报告专栏“璀璨星空”。
七﹑举办学术知识竞赛,论文征文比赛,辩论赛等。
八﹑编辑出版学术性期刊《涟漪》。
九﹑组织撰写论文或调查报告,有机会的话将推荐会员的优秀作品刊登于相应刊物上。
十﹑举办模拟招聘,模拟保单填写,模拟银行的活动。
十一﹑观看《世纪大讲坛》《百家讲坛》《名人面对面》等学术视频。
十二﹑与校内外其他社团联谊,交流,共同举办活动。
十三﹑有条件的话,对会员进行银行﹑证券﹑保险﹑推销等业务技能培训,为会员提供社会实践的机会。
第四十九条﹑本章程最终解释权归广东金融学院肇庆校区学术之友协会。
第五十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2005.10 徐礼基制定第一版)
(2006.12 杨 波制定第二版,2007.10第一次修改)
(2008.06杨 波制定第三版,2009.12第一次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