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伤后多久去做伤残鉴定

2月初的时候因右手手掌被机器压到导致拇指与食指之间的肌肉压死剪掉其他手指都有受伤被被缝针,受伤住院一个多月,出院后到现在还没去鉴定,由于没买保险开始的一切费用是她公司老板出,现在老板一天拖一天……我们 该怎么办?有知道的好心人请帮帮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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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5-28

一般医疗终结3个月以后就可评定伤残了,但是有的损伤还是依具体治疗情况确定。根据2004年4月30日公安部令第70号发布,2004年5月1日起施行的《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应当由具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故此伤残鉴定应待治疗终结,通常是出院后三个月,但若伤情已稳定可以提前根据医疗机构的建议向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有固定物的(如骨折治疗中安装的钢钉)要取出固定物后,才能做伤残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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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8-07-27
职工可在伤情稳定后,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申请时应当提交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完整的医疗材料、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和复印件。

《工伤认定决定书》:职工发生事故伤害,用人单位应在三十日内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未申请的,工伤职工应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申请。申请时需提供:工伤认定申请表,存在劳动关系证明,医疗诊断证明等材料。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09-06-15
如果有劳动合同,建议先做工伤认定,然后再做伤残鉴定,一般当地劳动部门都有鉴定机构。这样不管老板买没买保险,最后都是由老板承担的。走这条路,相对劳动者简单一点,因为做了工伤认定,劳动者举证麻烦少很多
如果没有合同构成事实劳动关系,并且劳动部门不予受理,这种一般做雇佣关系人身损害。你可以找一家司法鉴定机构先做伤残等级,这样才能确定赔偿数额
如果不请律师的话,建议你不要再拖了,因为劳动仲裁和人身损害都是有诉讼时效的
第4个回答  2009-06-15
先和医生确认是否治疗已基本结束。如果后期没有较重大的修复手术或其他治疗方案,就可以到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去申请认定工伤(在你们公司拒绝为你认定为工伤的情况下,自己去劳动局,个人的申请认定时效是一年),工伤认定后再进行劳动能力等级的鉴定。最好本人去劳动局相关科室咨询,具体需要哪些证明材料。

祝你维权成功!本回答被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