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什么样的地下室符合能够办理房产证的标准?
2:将来签订购房合同中关于所购买的地下室的产权问题 我需要注意些什么重要细节?
3:地下室如确有产权 是否跟商品房的房产证标注在一起 还是独立办理房产证?
今天询问售楼部工作人员,针对提出的疑问他们回答如下:
所购买的地下室 他们老总以前说过可以办理产权
签订合同的时候先签购房合同 然后过段时间再另外签一份关于地下室的协议
所购地下室产权性质不是住宅产权 而是储藏室产权 不带户口
疑问:购房合同为什么不把地下室的内容写进合同里 为什么还需另外签一份合同?
产权性质为储藏室可以通过房产局办产权证以后上市买卖吗?
房管局针对储藏室产权的规定是必须写进房屋产权证里,还是储藏室另外办理储藏室产权证?
请问他们回答有没有猫腻,我需要注意些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