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月内迟到6次,算不算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

一个月内迟到6次,算不算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呢??至今未看到公司的员工手册,请问,这在法律上算不算是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呢??
公司一次为由开除我,我能不能得到合法的保护去起诉公司呢???急哦!~

第1个回答  2009-06-17
应该不算吧,偶差不多每天都迟,看你过不过分吧!你迟到一两个钟的话,那算你的,一两分钟,那是有人存心捉弄你。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09-06-30
你说呢?要多问问自己为什么总迟到,不要给别人以及公司说你的理由,至少别这么明显,我想这个你就不要太较真了,还看什么员工手册,迟到就是不对的,除非你不太喜欢现在这家公司,想换一个,但那也劝你最好不要用这种方式来辞职,越是要想离职就越要做到最好,让公司为你的失去,感到遗憾!
假使你根本不想辞职,那你就更不该犯这种低级的错误了,这对你以后的房展甚至晋升有什么益处吗?
朋友可能说话之处有些不当不受听,希望理解!
第3个回答  2009-06-18
你惨了,1个月6次?严格来讲是不行的,至少要警告。
但是开除是严重的,规定是不可以的,更何况你还没有看到公司的员工手册,
如果开除处理可以到劳工部诉说。
第4个回答  2009-06-17
一般都算
第5个回答  2009-06-17
看你是什么单位了。除了机关事业单位以外,估计都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