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08年10月来这家公司的,到现在已经7个月多了。没签劳动合同,当初没提签合同的事,现在也没提,更没什么保险。
当初,来的时候跟老板是口头协议工资2500,可是每月工资根本不是那些的。
现在我要走,老板不同意我走,我已经三次提出要离开了,再提我怕要僵局了,这样对我更没益处,可是我不想呆下去下定决心离开。
我想问大家,怎样才能拿到我该得的工资,而不把事情闹大,如果不得已要用法律维护我的利益的话,我该怎样做?希望大家能仔细看的的问题补充,给我个详细的方案,到什么部门找谁?如果找律师的话,费用多少,还学要什么程序?
再补充一点:只有考勤(每个月我上了多少天班)能证明我与公司有劳动关系,并且老板给我多少工资是私下说的,别人不知道是多少。
先谢谢各位
还有,我的大部分工资都还没给我 ,老板不承认口头答应的工资怎么办?还有当初我也没有提签合同的事,如果老板以我没提为理由怎么办?
就这么点分,不然会多给分的。再次谢谢!希望大家能说的详细一点,实用的。
不要网上随便搜的答案,希望大家能设身处地的考虑这个问题,而不是仅仅想拿到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