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各品级大臣月银是多少?

如题所述

  一、上古至秦汉  

  商周时期官吏由贵族充任,各有封邑、禄田,无俸禄。春秋时期仍沿用,各国按国大小 待遇不同,春秋末开始出现实物俸禄,至战国逐渐形成以粮食为俸禄的制度(包括封君守税), 各国计算单位不同,如卫国用"盆",齐、魏用"钟",秦、燕、楚用"石"、"斗"、"担"等。秦 统一后,废封地,确立以粮食为俸禄的俸禄制。
  汉承秦制,西汉时从万石至斗食佐史,共22 级(一说21 级),采取的是给谷制。
  1)万石:三公等(名录不抄了,下同),月谷350 斛(注:1 斛=1 石=10 斗),一年4200 石;
2)中二千石:九卿等,月谷180 斛,一年2160 石;
3)真二千石:诸侯相等,月谷150 斛,一年1800 石;
4)二千石:郡太守等,月谷120 斛,一年1440 石;
5)比二千石:光禄大夫等,月谷100 斛,一年1200 石;
6)千石:丞相长史等,月谷90 斛,一年1080 石;
7) 比千石:太中大夫等,月谷80 斛,一年960 石;
8)八百石:汉成帝时除,就六百石;
9)比八百石:谏大夫,俸禄不详,后除;
10)六百石:州刺史等,月谷70 斛,一年840 石;
11) 比六百石:博士等,月谷60 斛,一年720 石;
12)五百石:县长,汉成帝时除。
13)四百石:大县县丞、县尉,月谷50 斛,一年600 石;
14)比四百石:五官侍郎等,月谷45 斛,一年540 石;
15)三百石:次县长,月谷40,一年480 石;
16)比三百石:五官郎中等,月谷37 斛,一年444 石;
17)二百石:县丞、县尉等,月谷30 斛,一年360 石;
18)比二百石:月谷27 斛,一年324 石;
19)百石:御史属等,月谷16 斛,一年192 石;
20)比百石:不详,后除;
21)斗食:月谷11 斛,一说每日1 斗2 升;
22)佐史:月谷8 斛,另一说佐史也并入斗食中。
  东汉时禄秩变化不大,从万石到斗食佐史共17 级(或16 级),但给付方式改成半钱半谷, 东汉延平中定制,中二千石月钱9000,谷72 斛;真二千石月钱6500,谷36 斛;比二千石月 钱5000,谷34 斛;千石月钱4000,谷30 斛;六百石月钱3500,谷21 斛;四百石月钱2500, 谷15 斛;三百石月钱2000,谷12 斛;二百石月钱1000,谷9 斛;百石月钱800,谷4 斛8 斗。
  二、魏晋南北朝
  曹魏时发放粟米为俸禄。至西晋实行占田制,按官品各地分别授予职田和谷帛,授田标 准为:一品50 顷(每顷100 亩),二品45 顷,以下每品递减5 顷,至九品10 顷,各食其租。
  南朝宋、齐大致与晋略同。梁天监时,定一品秩万 石,二、三品秩中二千石,四、五品秩二千石。但所给钱谷却任意。陈时稍敛。
  北魏初期官吏无俸禄,任其搜刮。至孝文帝改革,始行俸禄,从每户征调帛 3 匹、谷 2 石9 斗作为百官俸禄,地方长官按户给俸,多少不一。实行均田制后,地方守宰授给公田食 租,刺史15 顷,太守10 顷,县令、郡丞6 顷。
  北齐按官品给俸禄,计量单位改为布帛的匹,一品岁秩900 匹,从一品800 匹,以下以 百匹等差,至从三品 400 匹;四品 240 匹,以下以 40 匹等差,至从五品 120 匹;六品 100 匹,以下以20 匹等差,至从七品40 匹,再往下以4 匹等差,到从九品24 匹为止。另外事繁 者可增加 1/4 的俸禄,闲者将减少 1/4。给付方式:一分为帛,一分为粟、一分为钱。地方 长吏各分上中下三等九级(按户口多少):州刺史从300 匹至800 匹不等,郡太守从220 匹至 500 匹不等,县令从50 匹至150 匹不等。
  三、隋唐
  中间经过变化,到开元年间合为货币形式,按月发放,各品级给付额度是:
一品月俸料8000,食料1800,杂用费1200,防合20000,总共每月钱31000; 二品月俸料6000,食料1500,杂用费1000,防合15500,总共每月钱24000; 三品月俸料5000,食料1100,杂用费900,防合10000,总共每月钱17000; 四品月俸料3500,食料700,杂用费700,防合6667,总共每月钱11567; 五品月俸料3000,食料600,杂用费600,防合5000,总共每月钱9200; 六品月俸料2000,食料400,杂用费400,庶仆2500,总共每月钱5300; 七品月俸料1750,食料350,杂用费350,庶仆1600,总共每月钱4050; 八品月俸料1350,食料300,杂用费300,庶仆600,总共每月钱2550; 九品月俸料1050,食料250,杂用费200,庶仆400,总共每月钱1900。
  四、宋金
  宋朝的俸禄制度非常复杂,如仁宗年间定 41 等,每等内依官职不同又多少有差,详参见以下的《宋史 职官志》
  五、元明
  从一品六锭五锭
正二品四锭二十五两四锭一十五两
从二品四锭三锭三十五两三锭二十五两
正三品三锭二十五两三锭一十五两三锭
从三品三锭二锭三十五两二锭二十五两
正四品二锭二十五两二锭一十五两二锭
从四品二锭一锭四十五两一锭四十两
正五品一锭四十两一锭三十两
从五品一锭三十两一锭二十两
正六品一锭二十两一锭一十五两
从六品一锭一十五两一锭一十两
正七品一锭一十两一锭五两
从七品一锭五两一锭正八品一锭四十五两
从八品四十五两四十两
正九品四十两三十五两
从九品三十五两
  六、清
  清朝的官俸水平是相当低的。
  《大清会典》卷二一“文职官之俸”条:
    “一品岁支银一百八十两,二品一百五十两,三品一百三十两,四品一百零五两,五品八十两,六品六十两,七品四十五两,八品四十两,正九品三十三两有奇,从九品、未入流三十一两有奇”。此为基本工资,称“正俸”;
  而“京员(中央机关和京城地方官员)例支双俸”,即在基本工资之外加发同样数目的津贴,称“恩俸”;此外,“每正俸银一两兼支米一斛,大学士、六部尚书侍郎加倍支给”,称“俸米”;三者相加,就是清朝公务员的工资了。
  清朝不设宰相,一品当朝的大学士便“位极人臣”了。但升官升到大学士,亦不过正俸一百八十两加恩俸一百八十两再加俸米三百六十斛(一百八十石),按全年十二个月平均,每个月的收入仅有银三十两、米十五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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