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欠钱暂时还不出,对方告到法院,可以申请强行拍卖我的房子吗?

我欠了甲方10万元钱,是他转让我公司股份的所得,因为资金紧张还不出,现在他告到法院,据说还冻结了我的房产,现在法院已经判我败诉,在这样的情况下面,他可以申请强制拍卖我的房子吗?如果可以,这个程序是怎么走的?快不快?房子不在起诉我的城市,是在另外的城市
法院判决书下来之后,多久他可以申请强制执行房产,如果拍卖,房子有一个评估价吗?还是人家拍多少算多少?我的房子值至少80万,法院会为了十万去拍卖吗?如果我这边想办法凑现金还清债务,法院会给我多少的时间来凑足款项?
我现在没有住在那个房子里,房子是租给别人了,我自己也没有住在我自己的房子里,我还是租住在别人的房子里的,一共有两套房子,另外一套没交房。

  一,你共有几套房子?要是仅有一套住房的话,依据高院新的司法解释,不可以申请强制拍卖。

  二,法院的判决中规定了你还款的期限,过了期限,对方就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房子可以估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 第四条 对拟拍卖的财产,人民法院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价格评估。对于财产价值较低或者价格依照通常方法容易确定的,可以不进行评估。第八条 拍卖应当确定保留价。

  拍卖保留价由人民法院参照评估价确定;未作评估的,参照市价确定,并应当征询有关当事人的意见。

  人民法院确定的保留价,第一次拍卖时,不得低于评估价或者市价的百分之八十;如果出现流拍,再行拍卖时,可以酌情降低保留价,但每次降低的数额不得超过前次保留价的百分之二十。
  )
  由法院交给拍卖公司拍卖,支付拍卖费和甲方的10万元余款归你,一般而言法院强制拍卖肯定和房子的市价有差距,你可以和对方进行执行和解,期限由你和甲协商。
  第二百一十一条 在执行中,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执行员应当将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
  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参考资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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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6-08-08
你是缺席判决是吧?没有到庭的,如果你真是想还钱,为什么对方一定要走强制执行的路?你可以和申请人和解,达成一个执行中的和解协议,让他规定一个期限给你,在这个期限还债即可,另外如果你不能依据和解协议来还钱,就必须受执行书的限定,判决书一般都会有一个期限给你的,让你在那个期限里还清债务,如果你在那个期限没有履行,才走强制执行程序,另外法院拍卖当然也需要估价的,他得依据房产评估中心的价格对此拍卖,
第2个回答  2006-08-08
如果是居住的房子,不能强制拍卖。
第3个回答  2006-08-08
一般来说法院会让债权人,就是你的债主选择一处价位低廉的房产,
让你们全家都去那里居住,再将你现有的房子拍卖

或者是你要是愿意的话可以自己出卖房产,但是不能明显低于市价,
这主要是怕你转移财产

公民是有居住权的,没有人能随便剥夺你居住的权利
不过你的房子不在你现在在的城市,那现在房子有人住么
如果是没有人住的,那是有可能被拍卖
不过你可以和债权人商议签订还款计划,
如果有固定收入,加以同等的银行利息或是高一点点
那应该是没有问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