披头四是什么?

国内翻译成甲壳虫乐队是吗?他们是什么样的?

The Baetles

吉他手:John Lennon 

贝斯手:Paul McCartney 

吉他手:George Harrison 

鼓手:Ringo Starr

The Beatles(甲壳虫乐队,也译作“披头士”或“披头四”)可以说是摇滚乐史上最成功和最重要的一支乐队。披头士是在50年代后期由John Lennon(吉他手),Paul McCartney (贝斯手),George Harrison(吉他手)在英国的利物浦组建。鼓手Ringo Starr在1962年披头士第一次正式录制唱片前加入这支即将震撼世界的乐队。 

甲壳虫乐队经典曲目:

  1. Love Me Do 

  2. From Me to You 

  3. She Loves You 

  4. I Want To Hold Your Hand 

  5. Can‘t Buy Me Love 

  6. A Hard Day‘s Night 

  7. I Feel Fine 

  8. Eight Days A Week 

  9. Ticket to Ride 

  10.Help!

  11.Yesterday 

  12.Day Tripper 

  13.We Can Work It Out 

  14.Paperback Writer 

  15.Yellow Submarine 

  16.Eleanor Rigby 

  17.Penny Lane 

  18.All You Need Is Love 

  19.Hello Goodbye 

  20.Lady Madonna 

  21.Hey Jude 

  22.Get Back 

  23.The Ballad Of John And Yoko 

  24.Something 

  25.Come Together 

  26.Let It Be 

  27.The Long and Winding Road

他们在全球都非常有影响力,伊丽莎白都曾接见过他们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09-08-02
披头士乐队(The Beatles,又译甲壳虫乐队)毫无疑问是流行音乐界历史上最伟大,最有影响力,拥有最多歌迷,最为成功的乐队。披头士乐队对于流行音乐的革命性的发展与影响力无人可出其右,对于世界范围内摇滚的发展做出了非常巨大的贡献,影响了自60年代以后的数代摇滚乐队的音乐和思想,直接影响了摇滚乐的变革和发展,在英国,披头士乐队更是影响了60年代至今几乎每一支乐队的形成和发展。而乐队中四名伟大的音乐家,特别是约翰·列侬(John Lennon)和保罗·麦卡特尼(Paul McCartney),对于世界各个角落的后辈摇滚歌手及音乐创作者们的影响持续至今。披头士乐队在上个世纪六十年代引领了轰轰烈烈的,被美国称为“英国入侵(British Invasion)”的音乐文化入侵浪潮,从根本上冲击了美国音乐的基础,彻底埋葬了“猫王”埃尔维斯·普雷斯利(Elvis Presley)的王朝,统治了美国唱片市场,并影响了此后美国本土流行音乐的发展道路.

Rock & Roll(摇滚) British Invasion(英国入侵) British Psychedelia(英国迷幻) Folk-Rock(民谣摇滚) Merseybeat(默西之声) Pop(流行) Pop/Rock(流行/摇滚) Psychedelic(迷幻音乐)British Traditional/guitar Rock(英国传统/吉他摇滚)
The Beatles风格很多元,与乐队敢于尝试创新的特点有关,可以说是相当多风格的鼻祖。
1966年以前,摇滚乐被认为是一种简单的、喧闹的音乐,具有较快的、强烈地4/4拍子,一般化的旋律、缺乏新意的歌词、三个和弦的和声;一首曲子的长度约2分半钟左右;结构简单,包含了很多重复。但是,到了1967年下半年时,这种老的模式被打破了。到60年代末,任何摇滚乐队,只要它有足够的创造性,可以奏出任何声音,基本上没有限制。虽然,其他摇滚乐手也对此做出了贡献,但是,主要的贡献却来自披头士。
(1) 节拍、节奏与速度
传统的摇滚乐的节拍一般都是一贯到底的4/4拍,很少有例外。而在"披头士"的歌曲里,不仅有2/4、3/4、6/4等节拍,还有各种节拍的混合使用,转换十分自如。如:《你所需要的只是爱》(All you need is love)中的一个片断,是3/4拍和4/4拍的混合(例25)。
再如《黑鸟》(Black bird)中的节拍转换更为自由,3/4拍、4/4拍和6/4拍交替出现(例26)。
流行歌曲中很少使用的5/4拍但也能够在"披头士"的歌曲中找到,如《早上好,早上好》(Good morning ,Good morning例27)。
各种节拍的混合使用,使得歌曲的节拍重音律动飘忽不定,所以给人带来一种清新的感觉。
在歌曲的节奏处理上,"披头士"善于运用各种时值的"节奏连音"来改变节拍单位的固有时值,使节奏变得更为生动。如《永远的草莓地》(Strawberry fields forever)中的一个片断(例28)。
在这个片段中,除了常规的八分音符三连音外,还有四分音符的三连音,再加上正常时值的四分音符和八分音符,在短短的几小节中出现如此多的节拍单位,这在传统的摇滚乐中是十分罕见的。
人为地改变正常节拍中的重音位置,造成一种节奏上的暂时"离调",这是爵士乐中常用的手法。?quot;披头士"的歌曲中,这种手法也时有所见。如《生活中的一天》(A day in the life)伴奏中的一个钢琴片断(例29),
它通过对重音的改变,将节拍律动由4/4拍暂时改换成了3/16拍。
从速度上看,传统的摇滚乐大都比较快,人们认为中速和慢速只适合于流行歌曲,"披头士"对此也进行了突破。《一起来》(Come together)和《负重》(Carry that weight)都是"份量"较重的摇滚歌曲,但其速度只有每分钟80拍,《我需要你》(I want you)向来被认为是"重金属"的先驱之作,每分钟却只有45拍。
(2) 曲式结构
直到60年代初,大部分流行歌曲和摇滚乐仅采用有限的几种曲式,如:
a.12小节布鲁斯曲式
前奏 |12小节| 12小节| 间奏 | 12小节| 尾声 ||
b.AABA曲式
前奏| A | A | B | A | 间奏 | B | A | 尾声 ||
又如,乐句长度为4小节,全曲长度约2分钟左右等等。在披头士的早期创作中,有许多歌曲的结构也都是遵循以上几种模式。随着创作个性的日趋成熟,他们开始摆脱了这种限制。
首先,他们的歌曲篇幅加长了。如《生活中的一天》,五分多钟;《我需要你》,有七分半;《革命之9》(Revolution 9)超过了八分钟。
当然,通过反复来拉长歌曲的篇幅,这是最简单又常用的方法。"披头士"的《嘿,裘德》和《我需要你》就是这么做的。但是,他们的许多歌曲是通过不同段落的对比组合来建立一个较为庞大的曲式结构的。如《生活中的一天》(例30),曲式结构图如下:
---A--- -B- - A'-
结 构:前奏 + a1 + a2 + a3 + 间奏 + b + a4 + 尾声
小节数: 4+4+2 4+5 4+5+3 5+5+10 4+5+3
这是个十分独特的结构。从主题材料上看,这首歌有两个主要音乐材料:a与b,构成一个带再现的三段体结构ABA'。然而,从整个篇幅和音乐发展的逻辑上看,这首歌似乎又是一个二段体:A+B、A'。再看A、B、A'每个部分的内部结构又各不相同,形成了一个变化丰富而又高度统一的曲式结构。
这首歌的另一个特点是:它的乐段打破了以4小节及其倍数(8、12、16等)为单位的方整结构。如a3乐段由一个4小节乐句和一个5小节乐句再加上一个3小节的补充乐句而构成。B乐段更为奇特,是两个5小节的乐句加上一个11小节的托腔而构成。
这种非方整性的乐句、乐段结构与上面介绍的"节拍转换"一样,也是"披头士"的常用音乐语汇。如著名的《昨天》的结构就非常独特(例31)。
它是一个七小节的乐段,由一个3小节乐句和两个2小节乐句构成,形成一个3+2+2结构的乐段。这个乐段看似奇怪,但演唱起来却十分自然流畅。 (3) 和声与调性
在"披头士"以前,除了"沙滩男孩",绝大部分的摇滚乐在和声方面也都比较简单。通常只用自然大调的三个基本和弦 I 、IV、V,而"披头士"的和声既不同于传统的"12小节布鲁斯曲式"中所用的 I-IV-I-V-I 的和声序列,也不同于流行歌曲中的 I-VI-IV-V 的进行方式,而是别出心裁,进行大胆的探索、革新。
在和弦的运用上,他们突破了流行歌曲以"自然音和弦"为主的传统,广泛运用各种类型的"变体和弦"。如《永远的草莓地》中的第一段(例32)。
较多地使用变体和弦,会使音乐的调性发生游移,这种调性游移的和声手法在大型的古典音乐作品中用得比较多,但是在结构短小、曲调简单的流行歌曲中却是极为少见的。
"披头士"还善于将各种非"功能"性的调式化和声语汇用于创作中,使作品的和声呈现出丰富、清新、奇特的面貌。如《为凯特先生的善行》(Being for the benefit of Mr.Kite)中的第一句,除了IIm、V 两个和弦属于C大调,其余三个和弦均来自同主音小调(例33)。
(4) 音色与配器
"披头士"在节奏、曲式、和声等音乐技术上的创新固然重要,但对普通听众来说,最为吸引他们的可能还是音色的运用。
从演唱上看"披头士"最主要的音色是人声。主唱约翰·列侬和保罗·麦卡特尼都有着较强的音色变化能力。在《昨天》(Yesterday)、《漫长而曲折的道路》(The long and winding road)中,麦卡特尼的声音温柔而抒情;在《哦,亲爱的》(Oh,darling)和《为什么不在路上这么做》(Why don't we do it in the road)中,他的声音又变成传统的"节奏布鲁斯"式的喊唱风格。再如列侬在《缀满钻石的天空中的露西》(Lucy in the sky with diamond)中采用了一种懒洋洋的"迷幻式"唱法,但有时候他的声音却非常干净,有时也变得非常的粗犷。
前面我们已经提到,"披头士"的阵容为主音吉他、节奏吉他、贝斯和鼓。但是,他们在制作唱片时,经常加入其他的乐器以加强作品的织体结构。如:
《昨天》(Yesterday)中运用了弦乐四重奏;
《埃莉诺·里格比》(Eleanor Rigby)中运用了弦乐八重奏;
《你得藏起你的爱》(you've go hide your love away)中运用了长笛;
《因为》(Because)中运用了古钢琴;
《潘尼小巷》(Penny lane)中运用了短号;
《黄色潜水艇》(yellow submarine)中运用了铜管乐队;
《为凯特先生的善行》(Being for the benefit of Mr.Kite)中运用了管风琴和低音口琴;
《蜂蜜馅饼》(Honey pie)中运用了双簧管;
《生活中的一天》(A day in the life) 中运用了管弦乐队。
除了常规的西洋乐器外,"披头士"还在歌曲中运用了许多印度的民族乐器。如:
《挪威的森林》(Norwegian wood)中的西塔尔琴(Sitar);
《拥有你,失去你》(Within you,Without you)中的塔布拉鼓(Tabla)和迪尔鲁巴琴(Dilruba)等。
为了丰富作品的表现力,"披头士"的歌曲中还时常融入各种自然音响。如:
《回到苏联》(Back in the U.S.S.R.)中飞机的轰鸣声;
《早上好,早上好》(Good morning,Good morning)中的鸡叫声以及各种动物的鸣叫声;
《黑鸟》(Black bird)中的鸟鸣声;
《黄色潜水艇》(Yellow submarine)中的各种嘈杂声等等。
"披头士"在音乐手法上的创新,对当时和后来的摇滚乐都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因此,"披头士"在摇滚乐历史上被誉为"最伟大的乐队",他们受之无愧。

参考资料:http://baike.baidu.com/view/10910.htm#4

第2个回答  2009-08-02
是很伟大的摇滚乐队 来自英国利物浦 我很喜欢像《Hey Jude》 《let it be》 《昨天》都是他们很经典的歌

【简介】
披头士乐队(The Beatles,又译甲壳虫乐队)毫无疑问是流行音乐界历史上最伟大,最有影响力,拥有最多歌迷,最为成功的乐队。披头士乐队对于流行音乐的革命性的发展与影响力无人可出其右,对于世界范围内摇滚的发展做出了非常巨大的贡献,影响了自60年代以后的数代摇滚乐队的音乐和思想,直接影响了摇滚乐的变革和发展,在英国,披头士乐队更是影响了60年代至今几乎每一支乐队的形成和发展。而乐队中四名伟大的音乐家,特别是约翰·列侬(John Lennon)和保罗·麦卡特尼(Paul McCartney),对于世界各个角落的后辈摇滚歌手及音乐创作者们的影响持续至今。披头士乐队在上个世纪六十年代引领了轰轰烈烈的,被美国称为“英国入侵(British Invasion)”的音乐文化入侵浪潮,从根本上冲击了美国音乐的基础,彻底埋葬了“猫王”埃尔维斯·普雷斯利(Elvis Presley)的王朝,统治了美国唱片市场,并影响了此后美国本土流行音乐的发展道路.
虽然从成立到解散,披头士乐队仅仅存在了十年的时间,但是乐队作为一个音乐文化的革命者,他们不仅拥有世界上最高,而且令后人难以企及的唱片销售纪录,而且他们的文化影响力也早已超过了其艺术的本身。披头士乐队在这几十年的时间里,早已成为了流行音乐和流行文化的标志,同时也成为了英国文化和英国历史的一个商标,他们中的成员也有被英国女王加封晋爵。
披头士乐队引领了六、七十年代世界各个国家的流行文化方向,成为时尚流行的风向标,关于披头士乐队的任何东西全部都成为了最具文化内涵的商品,而披头士乐队曾经使用过的任何东西都可以被以惊人的天价来拍卖。披头士乐队除了不计其数的登上各种杂志的封面以外,还经常登上世界多个国家的邮票和明信片等纪念品,他们拥有不计其数的相关主题博物馆和纪录片,电影等相关文化资料储存组织。除此以外,在世界上至今仍拥有大量的披头士乐队成员的职业模仿者,以及专业组织和评判模仿大赛的机构和组织。披头士乐队以及披头士文化早已成为人类在20世纪文化领域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而被永远铭刻,他们作为上个世纪流行文化的商标,从未受到任何的挑战。
最初,这支神话般乐队的开始是从英国名城利物浦开始的。早在披头士乐队录制专辑轰动世界的五六年之前,这支看起来和其他无名乐队并没有太多区别的音乐团体就已经开始了他们传奇般的经历。在20世纪50年代,英国流行起了噪音爵士乐,当时只有十几岁的约翰·列侬(出生于1940年10月9日,1980年12月10日在美国纽约遇刺身亡)就是当时追逐潮流的一个叛逆青年,1956年,16岁的约翰·列侬在利物浦一处教堂里结识了小他两岁的保罗·麦卡特尼(出生于1942年6月18日),两人都给对方留下了非常深刻的印象,流行音乐史上最伟大的双子星走在了一起。1957年3月,正在高中读书的列侬购买了一把吉他,并且在高中校园里组建了一支名叫Quarrymen的噪音爵士乐队,乐队的名字来源于他们的学校Quarry Bank高中。保罗·麦卡特尼马上就加入了列侬的这支乐队担任另外一名吉他手,不久之后麦卡特尼的好朋友乔治·哈里森(George Harrison,出生于1943年2月25日,2001年11月29日在美国洛杉矶因恶性脑肿瘤去世)也加入了乐队成为了第三名吉他手,与此同时也陆续的有其他乐手临时性加入并退出这支高中校园里的乐队,其中留队时间较长的是乐队的鼓手柯林·汉顿(Colin Hanton)他于1957年加入,于1958年退出。最终,约翰·列侬,保罗·麦卡特尼和乔治·哈里森这三名利物浦吉他手在50年代末构成了Quarrymen乐队的核心稳定阵容。
1960年3月,约翰·列侬的大学同学兼好友,才华横溢的贝斯手斯图亚特·苏茨里费(Stuart Sutcliffe,出生于1940年6月23日,1962年4月10日因突发型脑出血病逝)加入了Quarrymen乐队,同时他建议乐队更名为甲壳虫乐队(the Beatles),1960年夏天,Quarrymen乐队把名字变更为银色披头士乐队(the Silver Beatles),一直缺乏固定鼓手的乐队也找到了合适的鼓手彼德·贝斯特(Pete Best,1941年11月24日出生在印度Madras市)加入,同年8月份,乐队正式定名为披头士乐队(The Beatles)。随后披头士乐队前往联邦德国的汉堡作为乐队在欧洲的起点,但是汉堡的经历却为披头士乐队泼了一头冷水。在汉堡,披头士乐队虽然非常成功的在当地的一些俱乐部站住了脚,并且成为了当地一支小有名气且颇受欢迎的乐队,但是在1960年末,由于乔治·哈里森尚未成年,所以他们被西德方面遣送出境,披头士乐队再次回到了英国的利物浦,但是乐队通过在利物浦的一些演出渐渐成为了当地较为知名的小乐队。
1961年3月份,披头士乐队再次回到了德国的汉堡,去作为汉堡歌星托尼·谢里丹(Tony Sheridan)的后备乐队来参与专辑的录制工作,在此期间披头士乐队也创作了一些歌曲,但是没有被发表,不过这些音乐在披头士乐队成名之后陆续的被发行,这些早期作品证明了他们从这时开始就已经开始展现自身的才华了。与此同时,披头士乐队在利物浦的事业发展则日渐辉煌,在当地的俱乐部和酒吧的演出使他们渐渐从一支地下乐队逐渐的走向当地音乐文化的前台,在利物浦和默西塞德郡(Merseyside)地区,披头士乐队已经拥有了大量的忠实的歌迷和听众群体,而他们在卡文俱乐部(Cavern Club)经常性的演出表演早已成为了流行音乐界的一个传奇,整个1961年,披头士乐队的一系列活动为他们日后的成功打下了非常坚实的基础,但是同样在1961年,乐队的贝斯手斯图亚特·苏茨里费却重新回到了大学校园去完成他的学业,保罗·麦卡特尼转而成为了乐队新的贝斯手,乔治·哈里森成为了主吉他手,约翰·列侬担任节奏吉他,彼德·贝斯特担任鼓手,但同时他们在演唱和表演的时候又经常互换和演奏其他各种乐器,而每个人几乎都是乐队的主唱歌手。
在1961年,披头士乐队在利物浦演出和表演的过程中,乐队从最初时候的仅演唱翻唱曲目,到后来乐队成员自行创作歌曲,特别是约翰·列侬和保罗·麦卡特尼两个人相互合作创作了大量在日后脍炙人口的歌曲,同时他们也开始了自己音乐风格的探索,从最初的噪音爵士乐,到逐渐从民谣,布鲁斯,R&B音乐和摇滚音乐中汲取精华加以融合,形成自己的风格,同时开始了在各种乐器演奏技巧并将其融入乐队音乐的摸索。同是在这一年,披头士乐队的忠实歌迷,乐队前贝斯手苏茨里费的女朋友(Astrid Kirchherr)突发奇想,让乐队的所有成员全部把头发剪成拖把头一样的发型,这一起怪诞的想法变成了现实,这一发型也成为了披头士乐队成名以后的商标之一,并且带动了后来的流行方向。不过并不是乐队每一名成员都非常乐意把头发剪成拖把头一样的发型,乐队的鼓手贝斯特就特例独行的留着和乐队其他成员完全不同的发型。1961年底,披头士乐队的巨大潜力被利物浦的唱片店老板布莱恩·爱泼斯坦(Brian Epstein,生于1934年9月19日,1967年8月27日由于吸毒过量死于伦敦的家中)所发现,并且在不久之后成为了披头士乐队的经理人,他成功的运作即将把披头士乐队带上世界音乐的颠峰。
。。。http://baike.baidu.com/view/10910.htm

参考资料是他们的歌 可以听一下

参考资料:http://mp3.baidu.com/m?tn=baidump3&ct=134217728&lm=-1&word=Beatles

第3个回答  2009-08-02
其实是披头士乐队。也叫甲壳虫乐队。
是目前世界上最著名的摇滚乐队。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4个回答  2009-08-02
是啊,他们很棒,他们有一首很好的歌:PLEASE PLEASE M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