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税务

2009年注册税务师税法一教材中,关于饮料的货物,在“适用13%低税率货物的具体范围”大标题中列明的饲料有:单一大宗饲料、混合 饲料、配合饲料、复合预混料、浓缩饲料。可是在第五节增值税的减免税中又说上述饲料免征增值税。到底是按13%征,还是免。怎样区分?

  根据现行《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饲料增值税税率为13%;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豆粕等粕类产品征免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1〕30号文件规定:
  经国务院批准,现将饲料产品征免增值税问题通知如下:
  一、自2000年6月1日起,饲料产品分为征收增值税和免征增值税两类。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饲料产品免征增值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21号 文件规定:
  根据国务院关于部分饲料产品继续免征增值税的指示,现将免税饲料产品范围及国内环节饲料免征增值税的管理办法明确如下:
  一、免税饲料产品范围包括:
  (一)单一大宗饲料。指以一种动物、植物、微生物或矿物质为来源的产品或其副产品。其范围仅限于糠麸、酒糟、鱼粉、草饲料、饲料级磷酸氢钙及除豆粕以外的菜子粕、棉子粕、向日葵粕、花生粕等粕类产品。
  (二)混合饲料。指由两种以上单一大宗饲料、粮食、粮食副产品及饲料添加剂按照一定比例配置,其中单一大宗饲料、粮食及粮食副产品的参兑比例不低于95%的饲料。
  (三)配合饲料。指根据不同的饲养对象,饲养对象的不同生长发育阶段的营养需要,将多种饲料原料按饲料配方经工业生产后,形成的能满足饲养动物全部营养需要(除水分外)的饲料。
  (四)复合预混料。指能够按照国家有关饲料产品的标准要求量,全面提供动物饲养相应阶段所需微量元素(4种或以上)、维生素(8种或以上),由微量元素、维生素、氨基酸和非营养性添加剂中任何两类或两类以上的组分与载体或稀释剂按一定比例配置的均匀混合物。
  (五)浓缩饲料。指由蛋白质、复合预混料及矿物质等按一定比例配制的均匀混合物。

  因此,饲料的增值税税率为13%,饲料分为免税类饲料和征税类饲料,免税类饲料有:单一大宗饲料;混合饲料;配合饲料;复合预混料;浓缩饲料。
  其他饲料属于征税类饲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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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9-07-31
法定征收率为13%,减免税征收政策给予减征或免征,简单的说就是,原本是要征13%的,我现在把它免了,有前有后.
第2个回答  2009-08-01
适用13%低税率货物的具体范围大标题中列明的饲料有:单一大宗饲料、混合 饲料、配合饲料、复合预混料、浓缩饲料。说明这些饲料要是征税的话,适用13%的税率。但后面免税项目中又提到了这些项目,说明这些饲料目前是免税的,以后要恢复了征税就按13%征。
前面说的是征税对象,后面说的是减免税优惠,对象的范围往往大于减免税优惠的范围。因为减免税优惠是有选择性的。
第3个回答  2009-08-07
我是一家新公司
做软件开发
要怎么建账 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