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没有明文规定迟到要扣钱,所以大家基本上天天迟到的。突然有一天公司的人事部张贴了告示,内容就是6月份所有迟到人员的名单,迟到一次扣50元。这个月又张贴了一张告示,是本月迟到人员的名单,迟到一次扣100元。
问题是这张告示上面记录了我迟到一次,扣100元。可是我这个月根本没有迟到。我找人事经理理论,她的回答是:我不会记错的;要么我的表和你的表时间不一样;要么你来了我没有看见你。我觉得很冤枉
我们公司没有打卡机,她天天靠自己的手表记时来判断你迟到了没有。
请问大家,
⑴遇到这种办法有什么解决方法吗?可以去哪里投诉吗?
⑵公司没有明文规定,迟到要扣钱,都是事后决定扣多少,50、100人事部说了算。
⑶自从上个月迟到扣钱开始,工资单一律不发给员工。请问这个算违法吗?
迟到可以扣款吗,这样扣了合理吗?扣多少钱合理,如何把这些难题编入制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