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道司法考试题为什么这样选啊?困惑中

[2007年真题]九华公司在未接到任何事先通知的情况下突然被断电,遭受重大经济损失。下列哪些情况下供电公司应承担赔偿责任?( )
A.因供电设施检修中断供电
B.为保证居民生活用电而拉闸限电
C.因九华公司违法用电而中断供电
D.因电线被超高车辆挂断而断电
为什么要选D项阿?望解答,谢谢!

D为有争议选项,争议的焦点就在于,“电线被超高车辆挂断”是属于不可抗力,还是属于可以人为避免的电力运行事故。
当时的拼题人,可能是持后一种观点的,认为那是可以通过事前地预防措施人为加以避免的电力事故,不属于不可抗力,所以将D也作为答案选项。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09-07-13
我国电力法第二十九条中“因供电设施检修、依法限电或者用户违法用电等原因,需要中断供电时,供电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事先通知用户”。因此只有“事先通知”才能免责~~

因此可知,这种归责的方式,就是民法中的无过错原则。

无过错原则的免责条件很少:受害人故意,不可抗力。

该题,电线被超高车挂断,明显不属于免责条件之一~~

因此只能要求供电公司承担赔偿责任~~~~明白了吧~~
第2个回答  2009-07-13
高度危险作业,归责为无过错,不管是不是电力公司的原因都要承担赔偿责任。不过这跟这个题无关吧。这是供电合同啊,也是严格过错责任,第三人造成的违约,由电力公司承担违约责任啊。
第3个回答  2009-07-13
供电公司 是无过错责任 所以 都要选
第4个回答  2009-07-13
如果是意外或者不可抗力,供电公司必须要尽抢修义务,否则都是要承担赔偿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