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09-06-19
精神病人不追究责任是指不追究“刑事责任”,但由于精神病人有几种情况,因而这种说法不是绝对。
精神病人承担刑事责任能力有三种情况:
1、无刑事责任能力,当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的行为(完全不能控制自己的精神病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的,不负刑事责任.
2、完全负刑事责任能力,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3、限制刑事责任能力,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间歇性精神病人在发病期间犯罪的,不负刑事责任).
但无论是否承担刑事责任,民事责任是一定要承担的。
《民法通则》第133 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监护人尽了监护责任的,可以适当减轻他的民事责任。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适当赔偿,但单位担任监护人的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9条规定:“被监护人造成他人损害的,有明确的监护人时,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监护人不明确的,由顺序在前的有监护能力的人承担民事责任。”
所以,如果这个精神病人给人带来伤害,可以找其监护人理论、赔偿。
根据你说的这个情况,这个精神病人给周围邻居的人身带来的潜在的威胁,你们可以采取以下几个方式寻求解决:
(1)与精神病人的家人协商,规劝其送精神病人去精神病院
(2)如果协商不成,与住所地的居委会联系,请其协商解决
(3)如果严重威胁生命安全,必要时报警
(4)以上几点,建议和周围的邻居协商,推选几个知法、表达能力强的人替大伙出头
(5)如果精神病人没有家人,发现精神病人危及生命安全和严重扰乱社会秩序,那么可直接通知120急救中心,涉及治疗的具体问题由医院与救助站衔接。
以上只是从理论上的分析。其实,纵观中国许多城市,“武疯子”动辄伤人性命的事件不时诉诸报端,但大多数无人理睬,甚至渎职地方政府根本不怕媒体,这与整个社会制度不健全有关。而人人都怕惹事,你想要动员邻居和你一起想办法,难度也不小。
如果要我给点实际的建议,最现实的是,买两个防身器具(如迷你电棍),你一个,妈妈一个,这才是最切实的措施。
祝一切顺利,好人平安!
答案补充:通过你的问题补充,可以看出,其父母是监护人。不管有没有经济能力,都不能推卸责任,可以起诉他们,或许赔不到的钱,但是目的在于让她父母更尽责任一些
直接彻底的解决从理论上有,即与本地救助站或者公安部门联系,看他们是否愿意处理。但是,实际上,这些部门往往不愿理会。所以,现实的方法就是,自己加强警惕,做好防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