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公都在北京工作,去年春节时回重庆市璧山县青杠街道领的结婚证,是标准的晚婚(都是26岁),领完结婚证后就把我的户口迁到了我老公家.之后我们就回到了北京上班.到今年9月份我怀孕了,并准备要孩子,就打电话回去让公公婆婆去街道计生办去咨询怎么办理准生证,需要些什么证明.(由于我和老公工作比较忙,没有时间回去.)街道计生办说要我们在北京一家医院开个初生证明,我们去医院检查了并由医院开了证明寄回去,我婆婆再去办准生证,街道计生办又要我们在北京的计生办开以前未生育的证明!这不是明摆着整人吗?我们的户口都是重庆市璧山县青杠街道的,户口又不是北京的,凭什么北京的计生办开以前未生育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