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题所述
法律分析:民办高校收费项目统一为学费、住宿费、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四项。学费、住宿费按年收取,不得提前预收。民办高校在校生经批准休学的,休学期间不收费。
法律依据:《民办教育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第三条 民办学校对接受教育者可以收取学费(或培训费,下同),对在校住宿的学生可以收取住宿费。民办学校为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提供方便而代收代管的费用,应遵循“学生自愿,据实收取,及时结算,定期公布”的原则,不得与学费、住宿费一并统一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