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出版总署责监督管理全国互联网出版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如题所述

在国家新闻出版署的职责中有如下的条款同互联网出版工作有关;一是审批新建出版单位(包括图书出版社、报社、期刊社、音像出版社、电子出版物出版社等,下同)和出版物(包括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等,下同)总发行单位;审批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复制单位;审批著作权集体管理和涉外代理等机构;核准新闻出版外商投资企业和出版物进出口单位及其在境外设立的类似机构。二是对新闻出版活动(包括出版物的出版、印刷、复制、发行、进出口贸易等)实施监督管理;查处或组织查处违禁出版物和出版、印刷、复制、发行、进出口单位的违规活动。三是审核互联网从事出版信息服务的申请,对互联网出版信息内容实施监督管理。四是拟订出版物市场“扫黄打非”的方针、政策和计划并指导实施,查处或组织查处非法出版物和非法出版活动;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和地方的“扫黄打非”工作;组织、协调、指导“扫黄打非”集中行动和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五是负责音像制品出版、复制管理和电子出版物出版、复制、发行管理。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的职责条款中涉及互联网的基本内容就是这些。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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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8-10-25
新闻出版总署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介绍
根据《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国发【2008】11号),设立国家新闻出版总
署(国家版权局)(正部级),为国务院直属机构。设置12个内热机构(正司级局)。
  主要职责十三项,其中:(六)负责对互联网出版活动和开办手机书刊、手机文学业务进行审批和监管。制定互联网和数字出版的相关行业标准;负责对出版境外著作权人授权的互联网游戏作品进行审批,对网络文学、网络书刊进行监管,对开办手机书刊、手机文学业务进行监管;对网络和数字出版的出版内容、出版活动实施监管;拟订互联网出版和数字出版发展规划、管理措施并组织实施。本回答被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