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考填志愿请帮忙

学生是远华中学的,第一次晋江质检8A1B数学B语数英399分,年段排名26,第二次泉州质检8A1B物理B语数英403分,年段排名17,第三次晋江质检7A2B,语文,物理B,总分388,年段排名55,请问志愿该怎么填合适,明天开始填报请指点.采纳给分

是不是已经开始填了啊,我现在才看到啊。,
首先以过来的人告诉你。
如果你一心想要上某个学校。就要第一志愿只填那个其余的不要动,
其次择校定向都要填,
如果你是想要每个都试试怕不稳了
第二志愿就只填你第二想的学校。
不过这样,你的定向和择校就没有任何作用了 啊。
其实你的总分不高,如果你能够全a
还能够混个好学校
(以上都是以我的经历说的额,但我的中考已经过了3年了啊,
我那个时候考415全a,报的是季延,、现在的行情怎么样就不知道了啊,)
如果有定向生的话,以你的成绩是可以上季延的,只要稳定就好。。。

附上去年的分数线、
2011年一级达标中学统招入围最低控制线9A402.1分,综合素质优,体育A;
定向生最低控制线7A2B;具体学校分数线如下:养正统招最低分9A414优A(第一志愿);
一中统计招最低分9A403优A(第一志愿);9A409.8优A(第二志愿);
季延统招最低分9A412.3优A(第一志愿);
侨声9A402.3优A(第一志愿);9A402.3优B(第二志愿);9A402.5优A(第三志愿);降分取第一志愿至9A392.8良A;
南侨9A402.1优A(第一志愿);9A404.6优B(第二志愿);9A413.8优A(第三志愿);降分降等至8A1B370.5优A;
毓英9A402.6优A(第一志愿);9A402.8优B(第二志愿);降分降等至8A1B398优A来自:求助得到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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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6-10
【志愿】南京市中考志愿填报须知
  1.考生在文化考试结束后、评卷开始前、在就读学校或区县招生办一次性填报升学志愿。
  2.升学志愿填报项目如下:
  在提前批次录取学校中,可填报1个普通高中指标生志愿,1个科技、体育、艺术特色学校或高等师范学校志愿。
  在第一批次录取学校中,可填报2个志愿(含四星级及经批准在第一批次招生的普通高中、部分中外合作办学班及国际课程班)。
  在第二批次录取学校中,可填报3个志愿(含三星级及以下普通高中、中外合作办学班及国际课程班、五年制高职、综合高中、技师学院及部分技工学校)。
  在第三批次录取学校中,可填报1个志愿(普通中专校、职业中专校和技工学校)。
  3.考生填报的升学志愿,须经本人和监护人签字确认。在填报志愿的规定时间结束后,任何人不得更改。
  学校要充分保证考生自主填报志愿的权益,任何学校和个人不得干涉考生自主填报,特别是不得强迫考生报考本校或某些指定学校。
  考生因故无法填报志愿,可于填报志愿的规定时间结束后一日内,直接到市招生办申请单独填报志愿。
  十、评卷工作
  在升学志愿填报结束后,市统一组织中考文化科目的评卷。各科目均实行网上评卷。市招生办和市教研室共同组织网上评卷工作,评卷点所在学校予以协助。
  市、区县教研室负责选聘评卷教师,从各中学选聘责任心强、作风正派、无直系亲属参加当年中考、有较高学科业务水平和身体健康的中学现任教师参加评卷工作。
  评卷教师应认真学习并熟练掌握《评分标准》,统一尺度,准确评判。
  中考成绩通知考生本人。考生如对成绩有疑问,可提出书面申请,在规定时间内到各区县招生办登记申请查分。
  十一、录取工作
  全市各类高中阶段学校录取工作由市招生办统一组织。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采用电子档案,实行计算机全过程管理;《录取通知书》由市招生办统一印制,经招生主管部门加盖录取专用章方可生效。
  (一)划线办法
  根据招生计划、考生志愿和中考成绩,分别划定各批次学校最低投档控制线。
  (二)录取批次
  高中阶段学校录取工作按以下顺序进行:提前批次、第一批次、第二批次、第三批次和职业学校补录。
  (三)投档办法
  在各投档控制线上,按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顺序向招生学校投档,投档比例为1∶1。第一志愿档案不足时,依次投放后续志愿档案。
  个别线上生源不足的学校,经征求线上未被录取的考生志愿后仍未完成计划的,报市录取领导小组批准,可适当降分录取。
  如尾数同分,超出1∶1投档比例,将尾数同分档案全部向招生学校投出,由招生学校按规定录取。
  在提前批次录取中,先投放指标生志愿档案。
  (四)录取办法
  1.统招生录取
  招生学校根据考生德智体情况全面衡量,择优录取。进行专业加试的学校应结合加试成绩,择优录取。
  对尾数同分的考生,录取办法如下:
  首先根据考生语文、数学和英语三门学科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若语文、数学和英语三门学科总分仍然相同,则参照综合素质发展评定择优录取。
  ①指标生录取成绩控制线按全市中考成绩排名前30%考生的最低分划定。根据各初中校(或全区)的指标数和考生所填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在此控制线上不能完成指标生计划,则收回指标纳入统一招生计划。
  ②普通高中科技特长生专业加试合格、并且中考成绩达到本批次普通高中投档控制线以上,由学校按考生专业加试成绩择优录取。
  普通高中体育特长生专业加试合格、并且中考成绩达到444分(总分的60%)以上,由学校按考生专业加试成绩或按项目阵容等需要择优录取。中等职业学校体育特长生专业加试合格,由学校按考生专业加试成绩择优录取。
  普通高中艺术特长生专业加试合格、并且中考成绩达到普通高中最低投档控制线以上,由学校按考生中考成绩与专业加试成绩之和择优录取。
  普通高中科技、体育和艺术特色学校未完成的特长生计划,返回统一招生计划录取。
  对确有培养前途、专业加试成绩优秀、但中考成绩未达要求的特长生,由招生学校书面申请,经我局主管部门审核,报市录取领导小组批准后可破格录取。
  ③报考普通高中外语特色学校、中外合作办学班及国际课程班的考生,按招生学校事先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简章进行录取。
  ④指标生和科技、体育、艺术特长生的录取结果在网上公示。
  ⑤举行专业加试的职业学校,按照事先公布并报市招办备案的《招生简章》中的要求录取。
  ⑥考生能够被正常录取、但要求学校退档的,市招生办不予办理。
  2.择校生录取
  学校在完成统招计划后方可招收择校生,但不得招收同批次其他学校第一志愿能够录取的考生。
  学校招收择校生,应遵循“考生自愿、学校自主”的原则,严格执行“限分数、限人数、限钱数”的规定。
  3.普通高中招收外市学生按江苏省的有关文件规定执行。招生学校未经批准擅自招收的新生不能取得学籍,主管部门应责令违规学校予以纠正。在南京市参加中考的学生,应取得我市普通高中学籍后方可到外地普通高中借读。
  4.在我市初中就读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如需继续在我市升学,须在就读学校报名、填报志愿,录取政策与所在区县的南京籍考生相同。
  5.被我市普通高中录取的外省籍学生,按我省现行普通高校招生政策,在高中毕业时不得在我市报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须回户口所在地报名参加高考。追问

我这里可是福建晋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