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商标法规定商标注册后应当实际使用连续多少年

如题所述

商标注册后,在注册十年内连续使用三年,未经授权或无正当理由连续三年未使用,商标权人可以被他人申请撤销其商标权。

我国《商标法》规定,商标注册后,在注册十年内应当实际使用。具体而言,商标注册人应当在自商标注册之日起三年内投入使用,并在接下来的每三年期限内继续使用。如果商标权人未经授权或无正当理由在连续三年内未使用其商标,他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其商标权。需要注意的是,商标法并没有规定商标的实际使用量或频次。只要商标使用符合法律规定的商标使用标准,即可视为实际使用。此外,在商标权被撤销前,商标权人可以在一定的期限内向商标局表示商标的实际使用情况,以证明商标已被实际使用,从而保护其商标权。

如果商标注册后三年没有立即使用,会怎样?商标注册后三年内未使用并不会导致商标权立即丧失,但商标权人应当尽快开始商标使用,以满足商标使用要求。如果未能在接下来的三年内实际使用商标,商标权人应当考虑放弃商标或者向商标局申请撤销商标。

商标权人应当合理规划商标的使用策略,保持一定程度的商标使用频率和范围,以维护其商标权益。对于商标注册后未立即投入使用的情况,商标权人应该尽快启用商标并满足商标使用要求,以保障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九条 商标注册后在注册十年内,连续三年未经授权或无正当理由未使用的,视为放弃注册商标,可以被他人申请撤销其商标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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