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守则“十不准”是指什么

如题所述

一、不准涉密人员随意向任何组织和个人泄露秘密;
二、不准非涉密人员以任何理由、途径非法知悉秘密;
三、不准用手机或普通电话谈论国家秘密
四、不准将涉密计算机接入互联网;
五、不准将涉密U盘、移动硬盘、光盘接入与互联网连接的计算机;
六、不准在与互联网连接的计算机上处理涉密文件;
七、不准使用具有无线上网功能的计算机处理涉密文件;
八、不准使用未加保密装置的传真机传递涉密文件资料与信息;
九、不准擅自复制、摘抄、销毁和私自留存涉密文件资料;
十、不准将涉密文件资料、涉密计算机带出办公室或家中处理涉密文件。在接待工作中,凡三级以上警卫任务(含视同三级)的日程安排、人员名单等要在专用计算机上操作、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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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9-23
领导干部保密守则“十不准”

一、不泄露党和国家秘密;

二、不在无保障的场所阅办、存放秘密文件、资料;

三、不擅自或指使他人复制、摘抄、销毁或私自留存带密级的文件、资料。确因工作需要复印并按规定请示批准复印的,复印件应按同等密级文件管理;

四、不在非保密笔记本或未采取保密措施的电子信息设备中记录、传输和储存党和国家秘密事项;

五、不携带秘密文件、资料进入公共场所或进行社交活动,特殊情况确需携带时,须经本单位保密部门或主管领导批准,并由本人或指定专人严格保管;

六、不准用无保密措施的通信设施和普通邮政传递党和国家秘密;

七、不准与亲友和无关人员谈论党和国家秘密,管好身边工作人员和配偶、子女;

八、不在私人通信及公开发表的文章、著作、讲演中涉及党和国家秘密;

九、不在涉外活动或接受记者采访中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确因工作需要涉及或提供党和国家秘密的,应事先报经有相应权限的机关批准;

十、不在出国访问、考察等外事活动中携带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或物品,确因工作需要携带的,须按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并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
第2个回答  2019-12-21
一、不准涉密人员随意向任何组织和个人泄露秘密;
二、不准非涉密人员以任何理由、途径非法知悉秘密;
三、不准用手机或普通电话谈论国家秘密;
四、不准将涉密计算机接入互联网;
五、不准将涉密U盘、移动硬盘、光盘接入与互联网连接的计算机;
六、不准在与互联网连接的计算机上处理涉密文件;
七、不准使用具有无线上网功能的计算机处理涉密文件;
八、不准使用未加保密装置的传真机传递涉密文件资料与信息;
九、不准擅自复制、摘抄、销毁和私自留存涉密文件资料;
十、不准将涉密文件资料、涉密计算机带出办公室或家中处理涉密文件。在接待工作中,凡三级以上警卫任务(含视同三级)的日程安排、人员名单等要在专用计算机上打印。
第3个回答  2018-12-20
保守秘密“十不准”
一、不准将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泄露给无关人员;
二、不准将涉密计算机或涉密移动介质接入互联网;
三、不准用非涉密计算机传真机处理传输国家秘密;
四、不准携带涉密载体回家或在家中处理国家秘密;
五、不准用非保密移动电话普通电话谈论国家秘密;
六、不准携带涉密载体探亲访友或至工作无关场所;
七、不准在个人著述或公开的信息中涉及国家秘密
八、不准私自复制留存遗弃或向他人出借国家秘密
九、不准私自将国家秘密带出国境或参加涉外活动;
十、不准擅自接受媒体采访或私自与境外人员交往。
第4个回答  2019-12-21
一、不准涉密人员随意向任何组织和个人泄露秘密;
二、不准非涉密人员以任何理由、途径非法知悉秘密;
三、不准用手机或普通电话谈论国家秘密;
四、不准将涉密计算机接入互联网;
五、不准将涉密U盘、移动硬盘、光盘接入与互联网连接的计算机;
六、不准在与互联网连接的计算机上处理涉密文件;
七、不准使用具有无线上网功能的计算机处理涉密文件;
八、不准使用未加保密装置的传真机传递涉密文件资料与信息;
九、不准擅自复制、摘抄、销毁和私自留存涉密文件资料;
十、不准将涉密文件资料、涉密计算机带出办公室或家中处理涉密文件。在接待工作中,凡三级以上警卫任务(含视同三级)的日程安排、人员名单等要在专用计算机上操作、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