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个回答 2012-06-14
保险公司只认可三个东西:
1、自己授权或者指定的定损机构或人员确定的损失;
2、经被保险人申请,由物价部门鉴定后书面确定的损失;
3、法院判决确定的损失。
除此之外的任何当事人之间的协调,交警主持的调解等等对损失的确定都只能作为参考。
事故如果是机动车与行人或非机动车之间中发生的话,对方损失先在交强险中赔付,不够的话可以在三责险中赔付,你自己车辆的损失只能在商业车损中赔付,如果自己车上人员有受伤的话只能在商业车上人员险中赔付。
这起事情十级伤残的话应该赔偿金额不大,交强险就可以全赔。鉴定费也是要赔偿的,但有的保险公司规定进行鉴定要事先经保险公司书面同意。